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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的游学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衢州市江山中学夏令营师生在美国旧金山遭遇坠机事件后,7月8日,浙江省教育厅专门针对中小学出国参加夏令营(游学)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学校加强活动管理,并强调“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对于尚未签订合同的出国夏令营、游学项目,暂缓执行。
浙江省教育厅强调,要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令营(游学)活动管理,确保中小学出国夏令营活动规范有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组织的各类出国夏(冬)令营、游学工作的指导、监管。作为主办单位,各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全过程管理,重点审查合作的境内外机构的资质、具体活动安排以及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要按照一定比例,指派专门教师随团参与组织管理。
各学校要把合作机构的基本情况、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收费标准及组成、目的国的安全信息等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各方要签订协议书。学校组织的各类出国夏(冬)令营、游学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随团参与组织管理的教师费用由学校和合作机构共同分摊,不得转嫁给学生个人。
记者了解,目前江山中学夏令营的整个美国游学的计划和行程已被终止,正在申请购买回国的机票。“校方已打算尽快让学生们返回国内,结束夏令营。”江山中学副校长郑利明说,如手续顺利,最迟5日内孩子们就能返回。
本报杭州7月9日电 本报记者 董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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