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5月23日电 (闫雅琪)记者5月23日从甘肃省教育厅获悉,甘肃省2013年拟在榆中县、宁县、正宁县等50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全省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504名,聘期为3年。
日前,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发布了《甘肃省2013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
《细则》中指出,此次招聘的“特岗教师”聘期为3年,实行合同管理。“特岗教师”主要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任教,以进一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细则》中提到,“特岗计划”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设岗县(市、区)和学校要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此外,“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细则》中还指出,本次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经设岗市(州)教育、人社部门同意,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岗位考核合格的,不进行其他考试,由设岗县(市、区)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省上不再行文。
据了解,此次招聘考试分公共基础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此次招考的报名工作将从5月25日开始,考试于7月13日进行,所招“特岗教师”将在秋季开学时持证上岗。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