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2013年人才招聘公告--教育--人民网
人民网>>教育>>滚动新闻

武汉商学院2013年人才招聘公告

2013年05月21日08:05    来源:湖北日报    手机看新闻

  湖北日报讯 武汉商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有近30年的办学历史和行业办学特色,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因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2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若干名,真诚邀请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加盟我校建设发展事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

  (一)招聘岗位

  商贸物流学院院长1名;烹饪与食品工程学院院长1名。

  (二)基本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教授职称、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学科背景(商贸物流学院院长须为经济学类或管理学类教授;烹饪与食品工程学院院长须为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教授或旅游与酒店管理类教授,或从事旅游酒店及饮食文化研究的研究员)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曾主持或参与本专业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构想。海外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可适当放宽。

  2. 男性一般50周岁以下、女性一般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领军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3.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民主,有改革创新和团队合作意识,有诚信、宽容的品质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 具有国内外本科院校五年以上任教经历。

  (三)待遇

  1. 办理事业单位入编等相关手续。

  2. 一次性提供安家补贴费不少于20万元,并作为在职职工享有购买校内商品化住房一套的权利。

  3. 提供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配套经费。

  4. 具有教授职称者享受武汉市政府规定的高级知识分子保健医疗待遇。

  5. 为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6. 其他特殊情况、特别要求,均可与校方面议。

  二、招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学院网站。

  (二)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符合我校建设和发展需要,具备较高的研究水平、创新能力,在所从事的领域取得了较高学术成就。

  3. 教授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副教授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学历。教授、副教授须具有国内外本科院校五年以上任教经历。

  4. 年龄要求:教授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13年6月30日。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 身心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6. 部分岗位接受现已供职或受聘于其他单位的教授以“双聘”形式来我校工作。“双聘”教授要求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在其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成就,能够对我校相关学科的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三)待遇

  对决定引进的人才,经考核合格后,由武汉市人社局、武汉市编办审核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等相关手续(“双聘”教授除外)。其它待遇如下:

  教授

  1. 一次性提供安家补贴费15万元,并作为在职职工享有购买校内商品化住房一套的权利。

  2. 提供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配套经费。

  3. 享受武汉市政府规定的高级知识分子保健医疗待遇。

  4. 为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5. 其他特别待遇要求,可面议。

  “双聘”教授

  1. 享受校内岗位津贴,标准为3万元/年。

  2. 以我校名义发表的科研成果,按我校有关规定享受科研成果津贴;在聘期内承担教学工作的,按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享受我校课时津贴。

  3. 学校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条件。

  4. 其他特别待遇要求,可面议。

  博士、副教授

  1.作为在职职工享有购买校内商品化住房一套的权利。

  2. 提供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配套经费。

  3. 为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4. 其他特别待遇要求,可面议。

  长江学者、学术领军人才、留学回国高层次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业绩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或团队等特殊人才待遇面议。

  三、报名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 如实填写《武汉商学院人才招聘报名表》详见学院网站。

  2. 身份证或护照、所获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 近五年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成果、学术类获奖证书清单,成果及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 近五年来承担科研项目清单。

  5. 3-5名可供咨询的学者名单及联系方式。

  6. 受聘后的工作设想和目标。

  所提供材料和证书必须真实,到校参加应聘面试时提供原件。以上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恕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材料可通过现场递交、快递、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投递。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号武汉商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430056

  联系电话:027-84791343

  邮箱:whsyrsc@126.com

  联系人:余老师 13638608161 熊老师 15871785803

  网站:http://www.whcsc.edu.cn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责编:林露、熊旭)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