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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把宣泄的长矛刺向父亲

网友 雷钟哲

2013年02月25日11:20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手机看新闻

日前,媒体报道了“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案被刑拘”的新闻。随着事件逐步还原,迅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两天,之所以没有看到李双江的身影,原来这位年迈的父亲,被不争气的儿子气病住院了。(2月24日《华西都市报》)

这些天,李冠丰涉嫌轮奸的事件成了最为抢眼的新闻,抢眼的不在于轮奸案的本身,而在于涉案轮奸的人中,有一个李双江的儿子。于是几乎所有的新闻媒体,都把标题做成“李双江之子怎么怎么”,而少有说成“李冠丰如何如何”的,因为那样更符合媒体传播的特性。

有人把这条新闻,称为2013年来最大的娱乐新闻,但是如此划分,恐怕也是因为李双江的缘故,不然凭什么说是娱乐新闻啊。难道轮奸是“娱乐事件”(对他们也许如此),或者轮奸者是娱乐圈人?还有人认为名人靠掌声滋养,也一定要有承受嘘声的准备。但是,名人成为名人,大都是因了自身的努力,又为什么需要为已成年的子女背黑锅呀?所以我就认为,放弃“李冠丰”——曾用名“李天一”的名字,而毫不节制地牵连“李双江”,就是对李双江名誉的损害。

更重要的,李冠丰已满16周岁,属于法定的完全刑事责任人,其父母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不应代子受罚。既如此,就更毋需提及李双江了。可是这样一来,这条新闻就失去了热炒的条件,就像任何一个普通人参与的轮奸案,都不会成为持续的传播焦点那样。所以,媒体频繁甚至是故意使用李双江的名讳,也是其自利的需要,和应有的伦理道德、职业道德似有所悖。

天下没有哪位父母,会希望子女成为遭人唾弃的角色,相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基本就是每个人都有的天性。所以每一个锒铛入狱的孩子,都是对父母的迎头一击,都是刺向父母心肝的利剑,会给他们造成重大甚或是致命的伤害。除非对于犯罪的教唆者,我们不能再把宣泄的长矛刺向父亲,让他们受到株连。有人也许会说,子不教,父之过,父亲应该承担教育的责任。但是在现代开放的社会里,家庭教育只是其中的一个有限的功能,学校乃至社会教育,更有着无以替代的作用。何况父母心灵受伤,已经是上苍的惩罚,何必揪住不放反复蹂躏呢?

以我之见,李双江是李双江,李冠丰是李冠丰。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豇豆一行,茄子一行,按法律分清责任。况且李冠丰已有独立承担刑事后果的责任与能力。如果还对这件事情抱有兴趣,那就不妨将反思犯罪的根源作为重点,看看还有那些管理的漏洞。比如酒店开房,比如狱友黑化(相对“赤化”而言),比如环境氛围┅┅所有将此事作为狂欢佐料或者仇恨宣泄的做法,都不是文明社会的选择。同样,所有刺向无辜父母的长矛,也是人类自戕的利器。

(责任编辑: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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