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科技人員放下包袱做科普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實施半年,近日,有媒體採訪多位科研人員,梳理新科普法落實效果。受訪的多位科研人員表示,新科普法為科研人員開展科普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4年12月25日通過審議的新修訂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是這部法律自2002年制定以來的首次修訂。新科普法回應了廣大科技人員參與科普工作的呼聲,對科技人員開展科普工作的認定和評價給出了法律意義上的制度保障。
科學普及不僅需要媒體工作者和科普創作者貢獻膾炙人口的科學文化產品,同時也需要專業的科技人員解釋復雜科學概念、澄清科學謠言、引導公眾理性看待科技發展。科技人員是科學知識的主要創造者,他們掌握前沿科技動態,深刻理解科技發展與人類命運的緊密聯系,在准確傳播科學內容方面有著天然的優勢。
近年來,呼吁科技人員參與科普的聲音越發強烈。《關於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意見》強調“廣大科技工作者要增強科普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及“鼓勵科技工作者與文學、藝術、教育、傳媒工作者等加強交流,多形式開展科普創作”。為了讓公眾理解和支持科技創新成果,科學家要做好科普工作。科普是科學家的分內事,越是大科學家,越是院士,越應該去講。
一段時間以來,我國科技人員開展科普工作存在著一定阻力。一些在科研單位工作的研究人員的科普內容雖然在社交媒體上受到眾多粉絲的喜愛,但在本單位經常被看作不務正業。某高校教師由於科普工作不被單位認可,甚至辭去了工作全心投入科普教育中。針對這些情況,近年來已經有相關政策出台。比如,2019年,北京市率先對從事科普研究和科普實踐的人員開啟了科普職稱評定﹔2023年,中國科協首次試點開展在京中央單位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科普專業職稱評審。隨著新科普法實施,這些工作就像點滴細流終於匯入了江海,對鼓勵科技人員積極開展科普工作形成了合力。
新科普法在多個方面強化了對科技人員參與科普的支持。首先,明確科技人員的科普責任與權利。規定了科學技術人員應當發揮自身優勢和專長,積極參與和支持科普活動,並專門強調科技領軍人才和團隊應當帶頭開展科普。這為科技人員參與科普的合法性定了基調。其次,對各類科技人員所在單位提出了明確要求。針對科技人員反映最強烈的所在單位的重視與支撐不足問題,新科普法規定“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機構、高等學校應當支持和組織科學技術人員、教師開展科普活動”“科技企業應當把科普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對在各類單位工作的科技人員都有覆蓋。最后,把激勵機制納入科研評價體系。針對當前科技人員做科普最大的期盼,規定了各類單位“建立有利於促進科普的評價標准和制度機制”,用制度傳達了對科普工作的認可,讓科技人員可以放下包袱投身科普、造福於民。
新科普法標志著我國科普事業進入了規范化發展的新階段。通過為科技人員做科普提供制度保障,讓他們更積極、更主動地投入科普。但同時也要注意,科普工作有著自身的規律和特點,不能將科研領域的機制簡單照搬到科普中。為實現科普之翼的長遠發展,還需要在新科普法頂層設計的基礎上細化配套政策,通過完善相關機制細則將法律頂層設計落到實處,讓科普惠及更多群眾。
(作者:李 響,系中國科協創新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