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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科研不端行為加大懲處力度(創新談)

趙永新
2025年04月21日08:5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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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有加大懲處力度、讓造假成本遠高於造假“收益”,才能有效祛除學術造假這一頑疾

近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通報了2025年第一批次科研不端行為案件處理結果,再次體現了我國對科研失信行為的懲處“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同時,也提醒人們,懲治學術腐敗、維護科研誠信任重道遠,不可懈怠。

此次通報的科研不端案件總數15件,涉及13所高校、24名個人。違反評審規范或打探評審信息、買賣論文或實驗數據、委托他人投稿、抄襲剽竊、偽造篡改、不當署名、擅自標注基金項目……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通報的案情看,被曝光的科研不端行為形式多樣、性質惡劣、發人深省。

科學研究是發現真知、追求真理的崇高事業,實事求是是最起碼的要求。科研不端行為違背了科學研究的基本准則,浪費了來之不易的科研資源,破壞了公平競爭的科研環境,動搖了科技創新的基石,也損害了我國科技界的國際形象,與黨和國家大力倡導的科學家精神和創新文化背道而馳。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營造良好學術環境,弘揚學術道德和科研倫理”“要加強科研誠信和作風學風建設,推動形成風清氣正的科研生態”。2018年以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先后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相關部門制定了相關文件、推出了相關舉措,科研不端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廣大科技工作者拍手稱快。

但不容忽視的是,科研不端行為仍時有發生。2024年度,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就通報了兩批次、25起科研不端案件,涉及數十家高校院所和醫院,其中包括多所“雙一流”高校。

科研不端行為為何屢禁不止?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懲處力度不夠,造假“收益”遠高於造假成本。從近幾年的一些處理結果看,相關人員受到的處分,不外乎是追回已撥科研資金、通報批評等,震懾作用遠遠不夠。因此,隻有加大懲處力度、讓造假成本遠高於造假“收益”,才能有效祛除學術造假這一頑疾。

實事求是、求真務實是中國科技界的底色,創新報國、追求卓越是絕大多數科研人員的追求。希望相關部門嚴格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讓學術造假者名利雙輸、科研失信者處處受限,再輔之以“破四唯”、“立新標”、完善評價機制等,就能激濁揚清、去蕪存菁,塑造更加風清氣正的科研生態。

《 人民日報 》( 2025年04月21日 19 版)

(責編:李依環、郝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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