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版《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印發——
教育部:中小學生跨省轉學將實現“一網通辦”

人民網北京2月7日電 (記者李依環)各地中小學2025年春季新學期即將開啟。近日,教育部印發修訂版《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對跨省轉學、省內轉學等學籍變動條件做了細化規范,明確要求進一步簡化跨省轉學材料,實現跨省轉學“一網通辦”。
記者關注到,《辦法》明確了學籍、學籍信息、學籍管理、學籍檔案的定義,對學籍信息、學籍管理、學籍檔案做出了類型劃分,並單獨設立“保障措施”一章,對學籍管理保障條件、學籍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做出明確規定。《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嚴肅及時處理人籍分離、空挂學籍等問題
《辦法》明確,學生學籍號由國家學籍系統按照有關規則自動生成並分配,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對於空挂學籍、人籍分離、重復學籍等問題,《辦法》要求,學校應當至少每學期核准一次學生學籍,確保人籍一致、學籍變動手續完備、學生基礎學籍信息和學籍變動信息准確﹔嚴肅、及時處理檢查中發現的人籍分離、空挂學籍等問題。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予辦理退學手續
《辦法》明確指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予辦理退學手續。普通高中學生退學,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學校確認后報上級學籍管理部門備案。學籍注銷的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適度放開特殊教育學生學籍變動權限
針對特殊教育學生、高中階段職普融通項目學生等類型的學籍管理,《辦法》規定,適度放開特殊教育學生學籍變動權限,情況特殊的可以允許其降級就讀﹔高中階段學校舉辦普職融通類項目的,根據本省普職融通教育有關規定開展學籍管理。
嚴防學籍數據泄露、學籍信息濫用等
圍繞學籍信息管理安全,《辦法》規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需建立學籍安全管理的預警機制。各級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數據使用規則,嚴防學籍數據泄露。若造成信息泄露與違規使用的,將依照“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對相關涉事人員依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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