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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普通話水平測試規程》4月1日起施行 不得在社會培訓機構等設立測試站點

2023年02月10日15:09 |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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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2月10日電 (記者孫競)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為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根據《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51號)要求,國家語委修訂了《普通話水平測試規程》(以下簡稱《規程》),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據《規程》,在測試方式上,本次修訂明確“普通話水平測試採用計算機輔助測試”,所有測試流程均通過測試信息化管理系統,按計算機輔助測試方式實施,人工測試隻作為特殊情況下適用予以保留。

在測試組織實施要求上,《規程》要求省級測試機構提前公布測試站點測試計劃安排﹔規定不得在社會培訓機構、中介機構或其他營利性機構或組織設立站點﹔明確考場設置的人員配備、考場布局和測試方式,取消備測室和備測時間。

《規程》明確和縮短了成績評定時限,規定一級乙等及以下成績的認定(含復審)時限原則上在當次測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一級甲等的成績認定順延15個工作日。

此外,《規程》強化管理監督,進一步體現安全性嚴肅性。專設“數據檔案”章節,對數據類型、數據信息、數據管理等提出要求﹔專設“違規處理”章節,對違規機構和應試人作弊行為的處理做出要求﹔同時明確國家、省級測試機構的監督檢查權限范圍、方式等。

(責編: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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