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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職業培訓市場秩序,完善技術技能人才評價機制

推動職業培訓市場健康發展

本報記者  史一棋  孫立極
2022年05月30日08:0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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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業市場上,五花八門、名目繁多的“職業技能証書”吸引了不少求職者的關注。然而,一些不法機構也盯上了這塊“肥肉”,有的借由新興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的名義開展培訓、評價、發証等活動,有的利用網絡進行虛假或夸大宣傳,有的甚至假冒權威機構的名義組織培訓、頒發証書。

以假亂真的“山寨証書”沖擊了正規職業培訓市場,也擾亂了技術技能人才評價的正常秩序。許多讀者表示,相關部門應盡快建立完善技術技能人才評價機制,強化監管,不留空白﹔社會公眾也要擦亮眼睛,及時了解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等信息,避免上當受騙。

新職業的培訓教育體系尚未完全建立,這給了違法機構以可乘之機

“我聽說心理咨詢師是新職業,市場需求大、就業前景廣闊、收入也不錯,覺得是個努力方向,於是就想考個心理咨詢師資格証。”廣西柳州市讀者李立平來信說,可在網上搜了一圈,卻讓他迷惑了。“我找到的信息千差萬別。有的說要報考人社部頒發的心理咨詢師資格証,有的說應該考某學術機構心理研究所的証書,還有的說某學會認証的証書市場認可度最高。不僅如此,各種培訓班的學費價格從1000元左右到上萬元都有,培訓時間、周期,甚至連培訓的主要內容、課程教材都各不相同。到底哪個才是權威的呢?”

記者調查發現,實際上,有關部門曾制定過心理咨詢師的職業標准,並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過統一考試。但在2017年,人社部發布的《關於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指出,各地區、各部門未經批准不得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之外自行設置國家職業資格,而心理咨詢師職業並未被列入名單。這意味著,心理咨詢師資格証考試認定已經取消,改由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依據市場需要自行開展能力水平評價活動。

近年來,新興業態迅猛發展,大批新職業不斷涌現,為社會公眾就業創業打開新空間。心理咨詢師、整理收納師、碳排放管理員、健康管理師、公共營養師、育嬰師……為了滿足新職業的發展需要,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發布了4批共56個新職業。“新職業擴張了職業版圖,也讓勞動者有了更多就業新選擇,學習新技能的需求日趨強烈,成為社會公眾報名參加相關職業培訓的主要動力。”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市場對新職業的需求旺盛,學員對培訓、考証充滿期待,但新職業的培訓教育體系尚未完全建立,無論是教材、師資還是培訓機構都處於起步階段,“一些不法分子和機構趁機高價收費、虛假宣傳、濫發証書,嚴重影響了職業培訓市場的健康規范發展。”

安徽省合肥市讀者何先生表示,經常在網上看到一些就業培訓機構的廣告以“零基礎持証上崗”“一次通過,不過退錢”“証書挂靠,月入上萬”為噱頭,“但想一想就知道,職業資格認定是件十分嚴肅的事情,有些職業對理論、政策、實際操作等有較高的專業技術要求,才會設置從業門檻。如果輕輕鬆鬆就能通過,那設置職業資格有什麼必要呢?”

“職業發展進步往往需要大量實踐經驗積累,勞動者應該注重在工作中不斷提升自己的技術技能水平。”在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黨委書記許澤瑋看來,面對激烈的就業市場競爭,許多求職者加入了“考証大軍”,希望通過掌握更多技能提升自己,從而在競爭中脫穎而出,正是這些需求催生了“考証”熱潮,但也要注意不要有走捷徑、抄近路等投機取巧的心理,以免給不法機構以可乘之機。

不規范的職業培訓擾亂了勞動力市場秩序,不利於新職業長遠發展

日前,人社部印發《關於開展技術技能類“山寨証書”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對面向社會開展的技術技能類培訓、評價和發証行為進行規范,針對違規使用國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國家”“職業資格”等字樣,違規開展宣傳炒作甚至混淆概念、虛假宣傳、欺騙欺詐,違規進行培訓收費等典型問題進行治理。

“我們將堅決關停一批違法違規賬號和平台,清除一批違法違規網頁和信息,營造誠信、公正的培訓考証氛圍。”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地也將督促重點網站平台預先梳理風險點,排查問題漏洞,加強內容審核管理,及時清理違法違規信息。

“‘山寨証書’看似不起眼,實則危害不小,必須予以嚴厲打擊。”熊丙奇說,“不規范的職業培訓會擾亂勞動力市場正常秩序,不僅浪費公眾的時間金錢,也增加了企業的人才甄選成本,不利於新職業長遠發展。如果不及時加以規范,新職業、新工種的社會認可度就會降低,更不利於從業者的職業發展和技能水平提升。”

近年來,隨著“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職業資格已經不再全部由政府或其授權單位認定發証,而是部分轉為社會化等級認定,這也為勞動者提供了更多提升職業技能的通道。根據2021年11月人社部公布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國家職業資格總量比2017年減少68項,壓減比例49%。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建立並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由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和用人單位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唐鈞表示,一方面是新職業不斷涌現,一方面是人才評價權交予市場,就業門檻進一步降低的同時,發証關口還應嚴格把關。“在‘放管服’改革中,有關部門從發証者逐漸轉向職業培訓市場的監督者和公共服務的提供者。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好新的職責,從監管者的角度盡快規范職業培訓市場秩序、完善人才評價機制,除了建立培訓機構的‘黑名單’外,還應從嚴遴選、發布符合條件的就業培訓、評價機構,充分滿足公眾提升自我的需求,推動職業培訓市場健康發展。”唐鈞說。

探索創新治理方式,建立科學合理的人才評價和監督體系

“今后,要加強對職業資格目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技能人才評價等有關政策宣傳,按照人社部有關文件要求做好新職業培訓評價發証工作。加大對人社部門備案的評價機構及其評價范圍的正面宣傳力度,引導公眾了解証書查詢渠道和方式,判斷証書合法合規性和含金量等。”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技術技能類“山寨証書”亂象,人社部門將聯合編辦、網信、工信、公安、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進行專項治理,嚴厲打擊假冒鑒定機構、人社部門備案評價機構的評價發証活動。

“勞動者對職業技能証書的追求反映出他們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提升職業技能水平的需求,培訓、考証被寄予提高專用性人力資本進而提高收入的願望,應該予以規范完善。”熊丙奇說,“有關部門不僅要整治不法分子、機構和違法行為,抑制不良問題的苗頭,還應從正面給予勞動者更多專業指導,著力探索適應市場化、社會化的治理方式,建立起政府部門指導、公眾或第三方監督、行業良性競爭、有進有出的動態懲戒機制等人才評價和監督體系。”

湖北省武漢市讀者侯茂表示,應該盡快完善職業技能培訓監管體系,堵住“山寨証書”違法違規的漏洞,同時依法打擊各種違法侵權行為,職業培訓機構廣告一旦有虛假宣傳、夸大其詞等違反廣告法的行為,就應盡快依法查處,盡量消除其不良影響。

江蘇省徐州市讀者李先生認為,職業証書是對相關行業從業者的技能認可,是勞動者判斷職業技能水平、提升自我價值的重要因素,維護職業培訓市場公平公正的良好秩序,關乎整個就業生態的健康與穩定,“整頓職業考証亂象需要久久為功,不能讓違法機構繼續逍遙法外,持續損害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權威性、擾亂衡量職業技能人才的標准。尤其要注意在職業培訓市場上,不能讓‘劣幣驅逐良幣’”。

對於廣大勞動者,許澤瑋建議,要想不被不法分子和機構的虛假宣傳迷惑,首先得對准入類職業資格與社會化的職業技能考試有清晰認識,了解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已經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人才評價權已經交予市場,不要相信假冒有關部門名義的虛假宣傳,“社會公眾還應轉變對學歷、証書與能力的認識,明白僅憑一紙証書不可能決定職業前景的道理,隻有不斷提升自身能力才能擁有更好的職業發展前景”。

《 人民日報 》( 2022年05月30日 10 版)

(責編:李依環、何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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