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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信箱”開啟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新渠道

2021年12月09日08:43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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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一個“信箱”開啟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新渠道

  今年4月,福建漳州一起鄉鎮中學教師性侵女學生的案件判決,該名教師被判處有期徒刑。這起案子能成功立案,還要從一個“信箱”說起。

  2020年,漳州市人民檢察院、團漳州市委、漳州市教育局聯合推出了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青春護航信箱”機制。線下是在漳州市各學校設置實體信箱,由專人負責管理。線上通過微信小程序、電子郵箱、熱線電話等方式,接收當地舉報求助信息。

  漳州市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沈肇瑾說,這名女生的家長得知孩子被老師性侵后,通過線上的“青春護航信箱”留言,檢察院第一時間立案監督。立案后,考慮到孩子未來的學習和隱私,檢察院聯合教育局、團漳州市委,為其辦理轉學,開啟新的學習生活。

  沈肇瑾指出,不少家長都存在一個思維誤區,他們覺得孩子隻有存在明顯傷痕這類情況,才會去報警。通過在學校開設“青春護航信箱”,等於給家長和未成年人開通了一條便捷渠道,隨時有需求,隨時可投遞,有助於將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的網絡織密織廣。

  為使信箱真正發揮效用,3家單位一起制訂了《校園“青春護航信箱”合作備忘錄》。其中規定,實體信箱選點要兼顧便利性和私密性,方便學生上下學或課間活動時投遞,且不會因為投遞動作引發關注。信箱高度要根據在校未成年人身高的實際情況建設,並要求在信箱外標識求助熱線和舉報郵箱的二維碼。

  該備忘錄還規定,信箱負責專員對投遞信件要當日拆看,根據事件具體情況及時聯系相關部門處理。負責專員如果怠於履行職責或有意隱匿線索,造成嚴重后果的,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單位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關單位或主管人員阻止工作人員報告的,予以從重處罰。

  團漳州市委宣傳權益部部長陳樂佳表示,希望永遠不會收到有關未成年人權益受損的求助或舉報,但從現實角度來看,這個信箱的確有存在的價值和需要。設立一年多以來,全市各級“青春護航信箱”共計收到了21起求助案例,涉及未成年人被侵害、校園欺凌、心理咨詢等方面內容。

  今年暑期,設立在漳州市團屬社工機構魯冰花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的青春護航信箱,接到了一起有關多名未成年人被培訓機構老師猥褻的舉報。據該中心副主任丁茹蘭回憶,當時舉報人不願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也不願直接和司法機關接觸,隻通過設置在社工服務中心的“青春護航信箱”提供線索和証據。這正體現出共青團的“柔性”工作在一些特殊情況下能助力司法機關的“剛性”工作。經各方緊密配合,這名培訓機構老師很快被繩之以法。

  日前,最高檢和團中央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全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示范建設的通知》,明確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在全國80個地區共同開展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示范建設工作,漳州入選成為試點地區。其實早在2019年,漳州就成為團中央、最高檢首批開展未檢工作社會支持體系建設的試點地區。

  為抓實推動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漳州市人民檢察院、團漳州市委等多個部門,共同打造了青少年事務社工、政法系統退休干部、春蕾安全員3支隊伍,向未成年人提供思想引導、陪伴支持、心理疏導、困難幫扶等服務﹔採用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團屬社工機構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心理調適、偏差行為矯正等服務﹔組織百名青少年心理健康公益導師進百所鄉村中小學開展心理輔導咨詢。

  團漳州市委還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青年經常性聯系機制,為青少年利益訴求表達搭建平台。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漳州市人大代表就探索創新校園“青春護航信箱”機制,嚴厲打擊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向教育部提出建議。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田宏煒

(責編:郝孟佳、溫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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