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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校生可報考事業單位

搬走職業教育的一塊絆腳石

2021年11月08日09:07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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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職校生可報考事業單位 搬走職業教育的一塊絆腳石

“職業院校畢業生也可以報考事業單位了。”這段時間,很多職業院校老師都在朋友圈轉發這條消息,這條新聞上了熱搜。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破除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

在全國政協委員、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副校長許玲看來,她在全國兩會上多年的呼吁,終於有了結果。這條新聞出來后,她把網友評論認認真真地翻了個遍。她介紹,現實中,從定向選調到普通選調,再到各地的公務員考試,都對畢業院校作了限制。以此為標杆,事業單位、央企國企也對招聘門檻設置了各樣關卡。

在去年全國兩會的提案中,許玲就提到,少數地方政府招聘公務員時,學歷要求基本是本科以上,甚至一些單位在戶口、住房、入學等待遇方面,職業院校畢業的學生與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學生政策也不一樣,這些政策阻礙了職業教育的發展。因此,許玲建議,公務員招考應讓職校生有參與競爭的機會。

“打破事業單位學歷限制的緣由不僅僅是瞄准就業公平的問題,其背后還有更深層次的意味,那就是職業教育發展趨勢的變化。”許玲說,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因此,其畢業生也應該有相應地位和公平競爭的機會。

2016年,從西安航空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的雲磊留在該校黨委宣傳部,從事新媒體運營工作。入職前,他帶領團隊運營的學校微信公眾號一度佔據全國職業院校官微排行榜的榜首。為留住雲磊,學校專門開會討論,特事特辦,和雲磊簽下了勞務派遣合同。他工作了近5年,已實現了人事代理、同工同酬,但在公積金、養老金等社會保障上與編制內人員還有差別。

這些年來,在招錄留校生上,學校出台了一些政策,如在國家級賽事中獲得A類獎以上的學生以人事代理的方式聘用,獲得二等獎的學生以勞務派遣的方式可聘用留校。

縱然工作上已經“頭頂光環”,如連續4年獲得了校媒優秀指導老師,運營的媒體矩陣獲全國職業院校新媒體最具影響力排行榜榜首的榮譽,自己也曾是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視頻大賽一等獎指導老師,雲磊仍然面臨“學歷的煩惱”。從職位晉升到職稱評選,條條道路都卡在了研究生學歷這一硬性指標上。2020年雲磊通過努力學習,獲得了西北大學新聞專業本科學歷,如今正准備MBA研究生考試。

“這個通知給了職業教育一劑‘強心劑’,是很大的鼓舞。”但是,許玲也覺得,不要寄希望於這個通知把所有的問題都解決掉。她建議,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央企招聘要作社會的表率,不能看學歷論英雄。此外,要採用立法的方式,要求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不能含有學歷歧視性條件。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認為,建立問責機制,嚴厲追究違規提出院校限制、按學歷選人用人的事業單位負責人責任。他建議由專業團隊巡察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發布的招聘廣告,並設立舉報平台,受理求職者在應聘中遭遇學歷歧視的舉報線索,同時指導相關用人單位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體系。

要真正做到就業公平,許玲覺得不能一張試卷定生死。若是崗位需要文書、邏輯等綜合能力強的人才上崗,現有的選拔方式則無可厚非﹔可若是需要一線技能型人才,隻憑一張試卷分數,在考場中,職業院校的學生難以與高等教育學生一較高下,對於招聘單位來說,也未必會選拔出合適的人才。事業單位的應聘考試要根據情況選取適當的筆試、面試方式。(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楊潔)

(責編:陳雪婷(實習生)、郝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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