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教育

活躍有序,雙輪驅動教育改革行穩致遠

2025年05月27日08:56 | 來源:光明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活躍有序,雙輪驅動教育改革行穩致遠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從教育大國到教育強國是一個系統性躍升和質變,必須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教育綜合改革成效決定著教育強國建設進度,而有序和活力恰是教育綜合改革的兩個向度,兩者有機結合方能如雙輪驅動般促進教育改革與發展,推動教育事業行穩致遠。如何正確把握“規范有序和激發活力”之間的關系?當前還存在哪些未能妥善處理規范有序和激發活力之間關系的現象?應如何把該管的管好、該放的放開?針對這些問題,我們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討論。

嘉 賓

於發友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劉雲生 重慶市教育評估院黨總支書記、院長

張志勇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國家高端智庫教育國情調查中心主任

規范有序是活力迸發的基礎

激發活力是規范有序的目標

記者:管理規范、活力迸發是學校發展的理想狀態。在建設教育強國背景下,如何認識“正確把握規范有序和激發活力的關系”的重要意義?

於發友:規范有序是活力迸發的基礎,激發活力、提升效能是規范有序的目標。規范的管理為學校提供健康育人的生態和安全保障,為學生學習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充滿活力的學校能激發師生的創造力、主動性和個性化發展,讓教育充滿生機。

正確處理好規范有序和激發活力之間的關系,體現了教育強國建設的改革導向。我們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堅持守正創新,穩中求進。一方面,要堅持依法治理和科學育人,健全完善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教書育人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風險,筑牢意識形態安全防線,確保教育系統和各級各類學校規范有序辦學。另一方面,要深化教育改革創新,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統籌管理體制、辦學模式、育人方式、保障機制一體改革,以創新添動力增活力,努力構建規范有序、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學校治理體系和“五育”並舉的全面培養體系,讓廣大教師教書育人、潛心問道、大膽探索,讓廣大學生朝氣蓬勃、積極向上、追逐夢想。

劉雲生:正確處理規范有序和激發活力的關系,是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的關鍵所在,不僅對破解教育領域長期存在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等突出問題具有現實意義,而且對教育強國建設具有戰略意義。一是確保教育在正確的軌道上行穩致遠。規范有序確保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精准地引領教育活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穩健前行。激發活力則是打開了動力澎湃的引擎,為教育持續繁榮注入不竭動力。二是有利於實現教育公平與高質量發展的統一。通過制定和執行明確的教育政策、法規和標准,能確保教育資源合理分配和教育過程公平公正。在規范有序的基礎上激發活力,鼓勵教育創新和多樣化發展,則能進一步提升教育質量,健全高質量教育體系。三是有利於推動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規范有序構筑起教育治理體系的堅固框架,完備教育法律法規與治理制度,厘清政府、學校、社會各方權責,讓教育治理更加科學高效。在此框架內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與主動性,激活學校辦學潛力,鼓勵社會力量投身教育,催生多樣教育生態,為教育發展注入活力。此外,正確處理這對關系還有利於促進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良性互動,增強教育國際競爭力等。

構建規范有序教育生態需協同發力

記者:做到規范有序,應該包括哪些方面?

於發友:一是加強黨對教育的全面領導,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二是各級政府要健全教育政策制度,完善教育法律法規,建立教育標准和評估體系,加強規范管理、依法治理,整體提升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三是各類學校要建立以章程為核心的內部管理制度,規范學校治理、教育教學、隊伍建設、學生成長、安全防范等方面工作,著力打造規范有序、務實高效的學校治理體系和教書育人環境。教育管理不是為了管理而管理,更應該是為了提高教育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劉雲生:一是黨的領導層面規范有序。主要包括政治建設、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紀律建設等方面。二是政府管理層面規范有序。主要包括教育政策制定與執行、教育運行體制與機制、資源配置與優化、教育監督與指導等內容。三是學校辦學層面規范有序。主要包括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師資隊伍建設的規范和全面落實依法治校要求。

張志勇:首先要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教育領導體制,堅持和完善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落實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加強黨的建設﹔堅持社會主義教育方向,堅持扎根中國大地辦教育。其次要堅持正確的教育政績觀和科學的教育觀。堅持把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教育決策、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國家課程方案,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教育問題,中小學生全面發展和身心健康水平等納入地方黨委、政府教育履職考核。各級黨委政府要樹立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防止和糾正“分數至上”等偏差。堅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升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教育治理新格局。最后,廣大中小學要堅持依法依規規范辦學,嚴守教育安全底線。

綜合改革要從“簡單放權”向“精准賦權”深化

記者:深化改革創新,需激發教育發展活力。應如何激發各級各類教育辦學活力,激發廣大教學科研人員教書育人、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培養符合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創新人才?

劉雲生:當前特別需要深化教育綜合改革,激發教育主體的辦學活力、教學科研人員的干事活力、社會所需人才的發展活力,讓教育真正成為個人成長、國家發展、民族復興的“活力之源”。

一是綜合改革要從“簡單放權”向“精准賦權”深化,不斷激發各類教育主體的辦學活力。要推進政府管理改革,對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實施差異化賦權,如充分發揮各級各類學校辦學主體作用,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大幅減少各類檢查、評估、評價等行政干預,為學校潛心治校辦學創造良好環境等。

二是綜合改革要從“強化執行”向“喚醒動力”深化,不斷激發教學科研人員的干事活力。要維護教師職業尊嚴和合法權益,落實社會公共服務教師優先政策,減輕教師非教育教學任務負擔。完善教師激勵機制,破除“唯論文、唯帽子”傾向,擴大科研人員探索創新空間,建立長周期支持機制,設立“容錯清單”。

三是綜合改革要從“單一管理”向“文化牽引”深化,不斷激發社會所需人才的發展活力。要大力弘揚“各美其美、美美與共”的成長文化,讓每個人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賽道,各展其才、各放其彩。

張志勇:加強黨對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樹立正確的教育政績觀,依法依規規范各級各類教育的辦學行為,歸根到底是為了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這迫切需要激發各級各類辦學主體活力,激發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要尊重和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這是激發和釋放學校活力的根本。還要加強學校文化建設,文化是辦學治校的靈魂,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教育價值觀。

要建立現代學校制度。落實中小學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建立學校章程,健全學校校務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會、家長委員會和社區教育理事會,推進學校教育共建共治共享等。

要完善學校管理體系。堅持依法辦學,確保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井然﹔堅持民主管理,在辦學治校中聽取和尊重廣大教師學生的意見﹔堅持科學管理,在學校改革發展中尊重教育規律﹔堅持人文管理,尊重廣大教師的勞動。

要支持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大中小學要激發和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倡導並支持開展各種教育教學“微創新”活動﹔通過創新教育教學方式,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創造力,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人才。

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為廣大教師和學生提供個性化的教和學服務,滿足廣大教師個性化專業發展和學生個性化學習需求。

在“有序”與“活力”的張力中尋找最優解

記者:當前,在處理好這對關系方面存在哪些不合理的現象?如何掌握好規范與靈活之間的“度”?

於發友:從宏觀上看,隻強調規范,雖然有利於實現步調一致、穩定有序,但同時也容易帶來教育的“一刀切”,甚至導致管理僵化、缺少活力和創新。從微觀上看,學校管理和育人方式上強調規范有序,有利於高效推動學校相關工作,提升育人效能,但隻強調規范有序,不利於激發教師的主體性、積極性,同時對學生發展的內驅力、自主性產生影響,不利於培養他們的創新能力和綜合素養。

管理規范與激發活力,不是非此即彼的對立關系。規范管理的最終目的是激發學生的內在動力,培養其獨立思考能力和創新精神。規范不是為了限制,而是為了更好地促進學生的成長,隻有兩者有機結合,才能真正實現“管理規范、活力迸發”的理想狀態。學校管理者需要以開放的心態,思考如何在規范與靈活之間找到合適的“度”。要在健全完善制度、推動規范有序發展的基礎上,引入靈活機制,允許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方式,並建立反饋機制,確保政策制度及時調整和優化。要加強學校文化建設,比如設立“創新日”或“自由探索周”,鼓勵學生大膽嘗試和探索,努力營造既規范有序又活力迸發的文化氛圍。

劉雲生:規范與活力的辯証關系,本質上是秩序與創新、穩定與發展的矛盾在教育領域的具象化呈現。“規范有序”和“激發活力”二者關系失衡,給教育及教育強國建設帶來的危害顯而易見。

從宏觀層面上講,二者失衡會導致體制僵化與資源錯配。規范“過度”,活力缺失,管理會陷入機械、僵化的境地,評價體系也會越來越單一,甚至過度依賴量化指標,不僅會抑制學校特色化發展,導致“千校一面”,還會催生“短視教育”,教師重科研輕教學,學生淪為“考試機器”,創新能力被壓制。管理失序、活力失控,又會導致教育不作為、亂作為,加劇教育不公平,影響教育質量提升。

從微觀層面上講,二者失衡會導致主體能動性受抑與功能失調。隻強調規范,一是會加重教師負擔,比如非教學壓力佔比過高,會導致教師職業倦怠加劇,教學創新動力不足,優秀人才流失風險上升。二是會影響學生身心健康,抑制創造力迸發,導致標准化考試主導學習目標,跨學科實踐、批判性思維培養缺位,難以適應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需求。三是會造成學校同質化競爭。管理失序,教育就會走入另一個極端,導致教育毛細血管中的“秩序崩解”,功能失調。如極少數教師將核心知識點轉移至課外補習班,制造“課堂留白-課外填補”的營利模式。一些學校將批改作業責任轉移給家長,引發家長焦慮。

正確處理規范有序與激發活力之間的關系,關鍵要在動態平衡中把握二者之間的“度”,在“有序”與“活力”的張力中尋找最優解。

一是提升對教育規律的認識。有序源自並服從規則,規則源自並服從規律。創造性來自能動性,能動性來自主體性。提升對教育規律的認識,按照規律辦事,是正確處理規范有序與激發活力之間關系的根本之道。比如,如果我們深刻認識到孩子身心健康是學校最大的安全,就不會因怕安全問題而管控課間十分鐘、縮減孩子體育鍛煉時間,導致小眼鏡、小胖墩等問題。

二是提升教育規則之間的兼容度。不同的規矩,可能會遵循不同的規則。規則與規則之間可能產生矛盾、沖突。顧此失彼就會加劇沖突,隻有提升規則之間的兼容度,才能夠實現“規范有序”與“激發活力”的統一。

三是提升教育規范的靈活度。“反者道之動”,規范過度就會走向僵化,走向良善的對立面。因此,確保規范執行的靈活度十分必要。如推行“負面清單+自主清單”管理模式,“負面清單”守住規范底線,“自主清單”鼓勵特色創新﹔劃定“規范紅線”與“活力綠區”,在監管招生公平、經費安全、師德師風等核心領域劃定紅線﹔在課程創新、校企合作、教學模式等領域劃設“綠區”,允許“先行先試”,包容失敗。

掌握好規范與靈活之間的“度”就是要將規范有序與激發活力二者統一起來,內在統一到教育規律、規則上,外在統一到教育規范,尤其是教育法規上,讓教育法規成為教育規律轉化的結果,讓教育規律成為教育法規的內核,確保教育實踐“活而不亂、活躍有序”。(記者 靳曉燕)

(責編:李昉、孫競)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