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三部門印發《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於“完善覆蓋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和規范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評審工作,根據《職業教育法》學業技能並重的原則和有關要求,近日,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以下簡稱《評審辦法》)。
2019年秋季學期起,我國設立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學習成績、技能表現等方面特別優秀的學生,每年獎勵2萬名,每生每年6000元。4年多來,中職國家獎學金極大激勵了廣大中職學生勤奮學習、成長成才,為職業教育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本次印發的《評審辦法》,是對2019年《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評審暫行辦法》的修訂。此次修訂主要有三點變化:一是更加突出技能導向。要求各地各校在評選中,優先推選參加技能競賽並獲獎的學生。增加技能競賽獎項,將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作為國際性技能競賽獎項。二是傾斜支持人才緊缺專業。為貫徹新職教法精神,將國獎名額傾斜專業中的“養老”改為“康養”,增加“托育”和“護理”兩個專業,體現國家對發展人才緊缺專業的支持。三是使用信息系統開展評審工作。為確保評審工作公平、公正,進一步提高評審工作效率,明確強調使用國家獎學金評審系統開展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各地各校通過評審系統報送評審結果。
《評審辦法》的印發,標志著中職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已經從初步探索步入常規開展階段,這將進一步激勵廣大中職學生樹立成為“大國工匠”的遠大目標,勤奮學習、勇於實踐,不斷提高知識水平和職業技能﹔將進一步推動各地各校完善評審工作、健全學生綜合評價機制,引導學生努力成為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將進一步營造關注職業教育、重視職業教育的良好社會氛圍,弘揚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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