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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規定中小學校應配備法治副校長

指導學校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職責

2023年08月10日08:4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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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上海8月9日電  (記者姜泓冰、巨雲鵬)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中小學校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發揮法治副校長職能作用,切實推進中小學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治宣傳教育聯席會議辦公室等6部門聯合印發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

  法治副校長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推薦或者委派,經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聘任,在學校兼任副校長職務,協助開展法治教育、學生保護、安全管理、預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員。上海建立由市教委、市司法局共同牽頭,由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參加的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年定期召開會議,統籌指導各區有關單位開展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

  該辦法明確,上海每所中小學校應配備至少1名法治副校長。對師生人數眾多、治安狀況復雜的學校,可根據需要聘任2—5名法治副校長。法治副校長履職期間,每年在任職學校承擔或者組織落實不少於4課時的、以法治實踐教育為主的法治教育任務﹔參與學校學生權益保護制度的制定、執行,指導、監督學校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職責,依法保護學生權益﹔指導學校對未成年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預防犯罪教育,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加強管理和教育﹔指導學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協調推動建立學校安全區域制度﹔協助學校、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按照法律和相關規定對有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的學生予以訓誡或者矯治教育﹔協助學校建立健全校規校紀、完善各類規章制度,參與校規校紀的審核,協助處理學校涉法涉訴案件等。

  《 人民日報 》( 2023年08月10日 11 版)

(責編:郝孟佳、李依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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