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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未完就让交学费 学校称为保证报到率【3】

2013年07月24日09:31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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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教育厅另外一名工作人员说,这种专业对分数的要求不高,每年招生也不是特别多,一般只有一两个班总计百来人。为了保证生源,学校可能会要求提前预付一部分钱。

  这名工作人员也证实,教育厅曾下文,不允许提前收费,但对于这种行为他们也很难监控。

  随后,省教育厅工作人员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进行了接洽,对学校所发短信内容进行了核实。下午,记者收到省教育厅工作人员短信回复,内容为:“按照短信内容存在一定误导,根据政策不能收费后录取。一些生源紧张的学校如民办学校在录取后,提前收取一定押金保证到校率是可以理解的。”

  晚上8点31分,这名工作人员再次短信回复,称学校反馈,录取已经结束,没有和收费挂钩。(记者 向佳明 实习生 刘丹)

  [相关规定]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和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禁止向考生及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录取行为挂钩的任何费用。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独立学院招生按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按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高校进行有效的沟通,高校应提供快捷、方便、有效的联系方式。……在按考生志愿投档前,任何高校不得提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责编:实习生 尹航、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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