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加大作弊“成本” 才能有效威慑作弊者
支持者认为,只有加大作弊“成本” ,才能有效威慑作弊者,也才能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详细>>
某大学学生:如果学校不狠狠地教训作弊者,那么舞弊的行为势必越来越严重。小郭对记者说:“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有一些同学作弊,没被老师发现,分数很高,有的还拿到了奖学金,这对我们这些平时用功学习,诚信参加考试的学生太不公平了。”详细>>
哈工大老师:“如果对舞弊学生不进行公开通报,不能有效矫正作弊学生的错误思想,也无法对其他学生产生震慑作用,不利于引导和教育其他学生远离舞弊和保护其他学生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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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犯错,也应该注意方式方法
反对者则认为,大部分高中生都是未成年人,即便犯错,也应该注意方式方法,不应“一棒子打死”,且网上公布名单有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嫌疑。详细>>
学生家长:“有时孩子可能只是一念之差,这样处理是不是有些重?”“ 可以记录档案,但网上曝光就不要了吧。”一些学生家长担心说,现在网络影响太大了,公布名单有可能影响孩子一生的发展。详细>>
教育系教授:“治理考试作弊,记入诚信档案等惩戒措施很重要,但对一个未成年人来说,网络公布作弊名单则需要慎重。”诚信教育不能仅在事后找补,应该建立起长效的诚信教育机制。详细>>
教育学教授:“校园网的作弊通报信息外泄,不但难以达到教育、纠正作弊学生的目的,也超出了‘震慑’其他学生目的。学校处理舞弊学生时,应该更多地展现管理智慧,降低对学生的副作用。”详细>>
中国社科院专家:应该让作弊者接受相应的处罚,让作弊者体会到作弊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不过提高作弊成本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非要把作弊者的信息详细的通报。详细>>
法学院教授:通报违纪学生信息是否构成侵权很难界定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考试舞弊行为,可能牵涉到损害诚信守纪学生的利益以及学校和未来的用人单位的利益。从这点上来说,通报违纪学生信息是否构成侵权很难界定。详细>>
律师:考生可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冯俊学强调,在校内考试中,舞弊学生的通报信息流传到校园网以外的互联网上,根据情况不同,存在侵犯隐私的可能,考生可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
人民日报:“零容忍”也需有分寸
网络身份一点儿也不虚拟,对作弊考生个人信息的网络公示要拿捏好尺度;惩戒只是手段,树人才是目的,混淆了手段与目的,高校的育人本位就会模糊。详细>>
中国青年报:学生作弊高校该不该公示
高校张榜公示处理舞弊的考生,这在国内高校中很常见。黑龙江某高校大四学生考试舞弊的公告,还从校内网“翻墙”到了公共互联网,流传在外的污点信息让学生备受煎熬。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