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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智庫成果評價體系新探

2024年11月21日08:23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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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高校智庫成果評價體系新探

清華大學智庫中心教師指導博士生社會實踐活動。資料圖片

清華大學智庫中心教師指導博士生社會實踐活動。資料圖片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在社區調研。資料圖片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在社區調研。資料圖片 

高校智庫數量及比重

高校智庫數量及比重 

高校智庫研究涉及領域

高校智庫研究涉及領域

數據來源:中國智庫索引(截至2024年11月) 制圖:陳之殷

數據來源:中國智庫索引(截至2024年11月) 制圖:陳之殷

   中國特色新型智庫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已從蓬勃新生的發展階段進入到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高校智庫作為中國特色新型智庫的主力軍之一,擁有豐富的人才和研究資源,多年來為黨和國家提供了一大批高質量的智庫成果。但我們也應當看到,當前智庫成果評價體系仍不夠健全,制約著高校科研人員從事智庫研究的積極性,特別是在推進高校科研和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背景下,推動高校智庫成果評價體系的建立健全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也是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評價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

  高校智庫成果評價體系現狀

   智庫成果是智庫研究能力與綜合實力的核心體現。智庫成果評價體系的科學性對激發研究人員從事智庫研究的積極性、提升智庫研究水平與綜合實力起著重要作用﹔對高校智庫而言,智庫成果評價體系對於激活高校中龐大的智力資源尤為重要。中國特色新型智庫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在智庫評價和智庫成果評價方面開展了積極的學術與實踐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成績。

   需要指出的是,智庫成果評價與智庫評價既有區別,又有聯系。智庫成果本身是智庫評價的核心指標之一,此外,對於智庫的評價還包含其內部治理結構、專家隊伍、輿論引導、智庫活動、社會責任等指標。在智庫成果評價方面,目前國內認可度較高的幾大智庫評價體系,包括上海社科院的《中國智庫報告》、中國社會科學評價研究院的《中國智庫AMI綜合評價研究報告》、南京大學中國智庫研究與評價中心《CTTI智庫報告》等,均包含了對智庫成果的評價指標。與此同時,各高校智庫也積極開展相關實踐探索,積極推動高校智庫成果評價方面的創新,以期進一步提高智庫研究質量和高校科研人員從事智庫工作的積極性。如中國人民大學較早嘗試和推動了智庫決策咨詢成果與科研成果評價體系的打通與挂鉤。目前國內較多高校均已實現了將決策咨詢成果按批示等級與期刊論文等級挂鉤,並在科研績效獎勵和人才評價項目等方面予以體現,例如,2023年12月,由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牽頭研制的《智庫研究成果質量 基本要素》團體標准正式發布。

   這些針對智庫成果評價的理論與實踐探索是結合當前時代發展要求開展的積極創新性舉措,對提高高校科研人才從事智庫工作的積極性,進而提高智庫研究質量和智庫核心競爭力起著重要助力作用,也是建立健全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評價體系的重要內容和要求之一。

  高校智庫成果評價體系存在的問題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當前高校智庫成果評價體系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針對智庫成果評價的關注和研究較少、智庫成果評價的主客體與評價標准不明晰、高校智庫成果評價體系與轉化應用的全鏈條機制不暢通等,一定程度上制約著高校科研人員從事智庫工作的積極性和智庫綜合競爭力的提升。

   針對智庫成果評價的關注和研究明顯不足。從現有的研究來看,對智庫評價的相關研究已有很多,這些研究多集中於對當前國內外智庫評價的現狀、智庫評價的指標體系、智庫評價的方法流程等問題的探討。雖然關於傳統學術科研成果的評價,學界已有大量研究,但智庫成果與一般意義上的學術成果不同,在表現形式、性質特點、影響與意義等方面都與傳統意義上的人文社科成果存在顯著區別,因而不能簡單套用學術成果評價的各種體系。但當前學術界和業界對智庫成果評價的研究相對較少,且大多嵌套於對智庫評價體系的研究當中,在中國知網上以“智庫成果”“智庫成果評價”等為關鍵詞進行檢索,隻得到很少相關文獻。

   智庫成果評價的主客體不清晰。從當前智庫成果評價的對象(客體)來看,主要存在對智庫成果的界定不明確、不統一和對於基礎性、長期性、偏冷門性的智庫成果難界定等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現有的對智庫成果的評價多為決策咨詢類成果的評價,以內參和報告為主,對其評價主要依據批示且面臨採用舉証難、溝通反饋機制不暢通等問題﹔另一方面,當前的智庫成果評價並未考慮到智庫成果的所有類型,在此基礎上建立的智庫成果評價體系難免失之偏頗。從當前高校智庫成果評價的主體來看,目前缺乏明確的開展智庫成果評價的主體,影響評價結果的權威性與客觀性。作為高校智庫直接管理單位的高校,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目前並沒有明確的評價主體和評價標准。也有第三方主體開展智庫成果評價,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評價研究院,但其對智庫成果的評價又多從屬於其智庫評價體系,這也就引出了評價標准的問題。

   對智庫成果缺乏明確科學的評價標准。受智庫研究機構類型差異、發展水平不同、智庫成果性質和類型不同等因素的影響,智庫業界尚未建立起統一的評價研究成果質量的標准和規范。現有的智庫成果評價通常涵蓋在智庫影響力評價體系中,研究者過度關注智庫影響力這一維度,其實容易對智庫和社會媒體形成誤導,忽視了智庫成果質量這一智庫生存和發展最為根本的要素。專門的智庫成果評價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未根據智庫成果的差異性進行分類評價,評價指標過度強調採納、批示,評價體系缺乏引導性等。同時,高校智庫的核心職能在於決策咨詢、公共外交、輿論引導等方面,而現行的高校智庫成果評價體系大多仍囿於傳統的科研評價體系,對研究人員既有科研成果的要求,又強調智庫成果的輸出,背負雙重“業績”壓力。此外,不同高校間智庫成果認定的標准不統一,導致智庫成果缺乏校際的認可。

   高校智庫成果評價體系與其應用的鏈條機制尚未打通。智庫成果評價的重要意義在於其應用,而非單純為了評價而評價。從這個意義上說,目前我國高校智庫普遍存在智庫成果評價體系與其應用的鏈條機制不暢通的問題,突出表現在:高校智庫成果評價與后期的獎勵制度存在脫節現象,激勵方式缺乏多元性,不利於推動高校智庫的知識創新能力發展、成果轉化和智庫綜合運營效率的提升。

  優化高校智庫成果評價體系的對策建議

   需要明確指出的是,建立健全高校智庫成果評價體系並不是為了讓所有高校科研人員都從事智庫研究工作,而是本著發揮其研究優勢和個人所長的原則,鼓勵其參與智庫研究工作、踐行高校服務社會的功能。為實現這一目標,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明確評價對象,提升評價的權威性和客觀性。界定評價對象往往是建立評價體系首要且關鍵的一步。對於當前高校智庫評價體系而言,首先要明確評價的主體與客體。評價的主體,即“由誰來評價”的問題﹔評價的客體,則是“評價誰”的問題。評價主體的選擇應著眼於提升評價的權威性與客觀性,因此高校智庫主管部門和獨立第三方機構都可以成為適宜的選擇。從評價的客體而言,應當將能體現智庫研究水平的所有智庫成果都考慮在內,包括內參報告、內部高水平刊物、專著、課題報告及媒體文章等。

   優化評價指標與機制,提升評價的科學性。智庫成果評價的難點在於,由於成果類型、成果性質、研究周期等方面的差異,難以用單一的評價標准進行考核。單純的定量標准固然可以保証評價結果的客觀性,但有些冷門性、長期性、基礎性的研究顯然不太適用此種評價方法。而單純的定性研究又難以保証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因此,建議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優化評價方法,提升評價結果的客觀性與公平性。對於能夠量化的指標實行定量評價,細化量化標准,盡可能實現歷史對標和高校智庫間可比﹔對於不易量化的內容實行定性評價。同時要注重加強信息化手段的運用,優化評價流程,提升評價結果的精准度與科學性。

   重視評價機制的應用,打通評價激勵全鏈條機制。評價本身並不是目的,通過評價提升智庫研究水平、促進智庫發展才是目的。構建高校智庫成果評價體系的重要意義之一在於其結果的運用,以評獎優、以評促建,通過評價結果建立合理的激勵機制,以“尊重知識、尊重勞動、尊重創造”為原則,保証和進一步激發智庫研究人員工作的積極性,進而提升智庫的綜合競爭力,更好地服務於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一方面,構建物質激勵、精神激勵、社會激勵等方式相結合的多元化激勵方式﹔另一方面,加強完善過程的監督管理與信息反饋,確保評價與激勵的嚴肅性與公信力。

   (作者:康佳豐、李桂玲,均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責編:李昉、郝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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