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提升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 促進教育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在2024年9月召開的全國教育大會上強調,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提升教育公共服務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讓教育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這一重要論述立足新時代教育現代化的“質量”與“公平”主題,為我國教育公共服務模式轉型和新時代教育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
教育是民族振興、社會進步的重要基石,其對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實現共同富裕等戰略的支撐作用,需通過教育公共服務的水平具體體現。黨的十八大以來,多項緊扣“高質量發展”主題、具有內在關聯的教育政策文件接連出台,不斷織密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為梯度提升教育公共服務水平和質量奠定了制度基礎。作為一個復合性問題,提升教育公共服務水平必然建立在人民群眾對公共教育利益的共同關注之上,也必然要以人民為中心,把滿足人民群眾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基於此,要牢牢把握教育的民生屬性,深度聚焦教育過程的效率和有效性,不斷提升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推進教育公共服務多維度、多層次的高質量發展。
提升普惠性,多舉措夯實教育公共服務的根基
教育增進民生福祉和促進共同富裕的功能,是衡量教育公共服務水平的基礎性維度。近年來,“普惠性”成為各級各類學前教育政策設計與制度構建中的高頻詞。2010年印發的《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有5處提及“普惠”,明確提出了“普惠性學前教育”“普惠性服務”“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等概念,“普惠”作為學前教育發展的方向被正式確立﹔在2014年印發的《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意見》中,“普惠”出現11次,“普惠性資源”和“普惠性幼兒園”兩個概念首次被提出,“普惠性幼兒園”成為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的提供主體﹔在2018年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普惠”出現29次,普惠性學前教育的內涵與建設方向進一步明確﹔在2021年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的《“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中,“普惠”更是出現了38次,該文件強調把實現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作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務水平、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務﹔2023年出台的《關於實施新時代基礎教育擴優提質行動計劃的意見》,更是明確了到2027年“學前教育優質普惠、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特殊教育優質融合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的目標。與此相應,地方政府則以“普惠性”為方向指引,以縣為單位連續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將國家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要求轉化為持續的實踐行動。
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必然需要辦人民滿意的學前教育,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也必須是通過多渠道擴大學前教育供給從而使學前教育具有普惠性特征的教育。因此,提升教育公共服務水平,應在普惠性上下大功夫,打造包含規劃、標准和監測等內容的全方位制度體系,將“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學前教育滿意度”等指標作為評價教育公共服務普惠性的切入點,多舉措夯實教育公共服務的根基。
提升可及性,系統優化教育公共服務的內核
統計數據顯示,在基礎教育方面,我國在2895個縣域完全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人民群眾“有學上”基本問題已經得到解決﹔學生資助覆蓋全學段,累計達到14億人次﹔營養改善計劃惠及4.2億人次。如今,從“均等化”向“均衡性”及至“可及性”的延伸,意味著教育公共服務將繼續致力於實現優質均衡的高質量教育成果的共享。作為主客觀相結合的測度方式,可及性是在供需適配導向下由空間可及、資源可及、內容可及共同構成的復合屬性。教育公共服務可及性的實現絕非一朝一夕之功,其核心問題在於各級各類教育服務的空間、資源、內容等如何匹配人民群眾復雜化、多樣性、小切口的教育需求。
提高教育空間的可及性是提升教育公共服務可及性的基本前提。對此,需要借助空間規劃、數字賦能等方式充分消除教育公共服務的供需縫隙、有效銜接教育公共服務的供需兩端,例如,保障邊遠地區的學生可在數字化技術的支持下享受到優質教育資源。為此,要進一步合理規劃、設置、優化不同區域學校的空間布局,結合學齡人口變化趨勢提前研判學位供需變化,通過完善基礎教育學位配置標准、科學測算學校服務半徑、制定學校空間布局調整方案等方式,確保教育公共服務的可及性。
提高教育內容的可及性是提升教育公共服務可及性的重要抓手。應把滿足人民群眾“上好學”的願望訴求作為提高教育內容可及性的主攻方向,充分運用新技術新機制新模式,以不斷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創新教育業態和方式、豐富和拓展教育類型等舉措為抓手,努力為全體人民提供更高質量的教育公共服務。
提高教育資源的可及性是提升教育公共服務可及性的關鍵路徑。為此,要落實好《關於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意見》的政策要求,綜合教育服務半徑、服務人口、資源承載能力以及人民群眾實際需求,科學配置優質教育資源,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向鄉村延伸、向邊遠地區延伸,向經濟困難群眾的子女傾斜。需強調的是,要持續優化教育公共服務的可及性,還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公共服務的“供給—需求”制度、“享用—評價”制度,系統優化教育公共服務的內核。
提升便捷性,全面激活教育公共服務的效能
便捷性要解決的是教育公共服務的“最后一公裡”問題,體現在群眾對教育公共服務的獲得感和對教育享用體驗效能的感知程度。毋庸置疑,大數據等新興技術手段為提升教育公共服務的便捷性提供了強有力的工具,但囿於傳統的行政管理慣性和一些歷史因素、客觀因素,各級各類學校的選址布局、教育供給主體的選擇和評價等規劃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仍局限於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內部的頂層設計,教育公共服務數字化供給在與公眾教育需求對接時仍存在距離縫隙。雖然教育公共服務的數字化發展是大勢所趨與教育所需,但也應看到,一些地域由於多重技術手段在教育領域的疊加,各類教育數字平台在學校場域的低效使用,以及教育信息技術鴻溝的客觀存在,教育數字化服務本應發揮的便捷性、高效性優勢被弱化。這導致公眾對獲得優質均衡的教育公共服務的美好期待與實際獲得體驗之間形成落差,影響了教育公共服務便捷性所追求的預期效果。
要全面激活教育公共服務的效能,不僅要重視教育數字化對提升教育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實現教育供需銜接的重要作用,而且不可忽視“數字孤島”“信息鴻溝”等間接帶來的非便捷性問題,可嘗試通過資源數字化、管理智能化等手段創新教育供給方式,面向優質教育資源匱乏地區和相關群體開展個性化教育技術定制,以推動優質公共教育資源的復制、傳播、分享。為此,在相應的制度設計中,要充分考慮社會公眾對教育公共服務技術、流程等便捷性的最直觀感知,致力於以平台驅動和流程再造為切入口,將數字、科技、智能的高效率轉化為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的高效能。
(作者:朱旭東,系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部長、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院長,教育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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