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在服務支撐科技強國建設中走在前列
任少波 浙江大學黨委書記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必須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健全新型舉國體制,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決定》就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優化重大科技創新組織機制、加強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等作出部署,為高等教育進一步完善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增強承擔國家戰略性創新任務能力指明了方向。高水平研究型大學作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的戰略部署,響應號召,主動謀劃重大改革舉措,推動創新要素向戰略性領域和戰略性任務聚集,構建更高效、更卓越的科研組織體系,努力在服務支撐科技強國建設中走在前列。
一是響應國家戰略和現代化建設需求,優化高校科技創新體系布局。《決定》提出,完善國家實驗室體系,優化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定位和布局。高水平研究型大學應緊緊圍繞國家戰略和現代化建設重大需求,進一步完善高校特色科技創新體系,優化面向國家需求的體制機制。一方面,要著力優化學科生態體系,完善基礎學科、交叉學科、新興學科建設機制,打造面向未來產業布局和技術新變化的世界優秀學科群﹔優化人才隊伍體系,健全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引育機制,探索激勵承擔國家戰略任務人才的評價改革﹔優化創新平台體系,依托國家級科研平台、校企校地科創平台和新型研發機構打造戰略性創新平台集群,為國家戰略任務的有組織攻關提供關鍵支撐﹔優化培育轉化體系,營造引領性科研成果不斷涌現、高質量成果轉化持續落地的卓越創新生態。另一方面,要加強高校科技創新的頂層設計與戰略謀劃,緊密對接國家戰略目標和科技規劃,強化基礎研究領域、交叉前沿領域、重點急需領域的前瞻性引領性布局,面向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超前布局,推動人工智能驅動的研究范式變革,搶佔未來科技、未來產業的創新制高點。
二是以重大任務為牽引改革科研組織模式,完善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機制。《決定》指出,優化重大科技創新組織機制,統籌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科技創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隊伍體系化、建制化、協同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學應肩負起服務國家重大需求、推進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的戰略使命,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一方面,要緊緊圍繞國家目標,加強創新資源統籌和力量組織,成體系、有組織地承擔國家戰略任務,發揮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國家產教融合創新平台等的引領支撐作用,強化使命導向的大團隊集成創新能力,提升自身的作用和貢獻。另一方面,要積極拓展戰略性合作空間和對接渠道,主動與國家科研機構、科技領軍企業等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深化戰略合作,協同構建面向重大任務的體系化有組織攻關平台和團隊,聚力打造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支點。
三是支撐區域創新策源和新質生產力發展,提高科研成果轉化效能。《決定》提出,完善高校科技創新機制,提高成果轉化效能。高水平研究型大學應致力於打通高校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最后一公裡”,堅持以改革的思路推動高校科研成果高效轉化為新質生產力,助力構筑高水平強輻射的區域創新策源體系。一方面,要深入對接區域和產業創新需求,協同地方政府、企業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推進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產教融合創新平台、臨床醫學中心等重大創新載體建設,系統謀劃高校特色的新質生產力促進平台,聚力提升包括重大科技創新突破、高端創新人才培養集聚、高能級科創平台建設等因素在內的全要素生產率,一體統籌教育、科技、人才資源,為打造區域創新增長極和新質生產力孵化器提供戰略支撐。另一方面,要深入探索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發展路徑,持續完善產學研用深度協同創新機制,聯動專精特新科技企業、龍頭領軍企業等,打造一批高能級校企合作創新聯合體,建立新型產學研協同創新體系,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生物醫藥、量子科技等戰略性產業,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和攻關,合力打通從基礎研究到產業化應用全鏈條創新的堵點斷點,助力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攀登技術工藝高峰、向產業鏈高端躍遷,打造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和企業創新“雙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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