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三項規范整治重點,列出十二條負面清單
基礎教育“規范管理年”來了
教育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年”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年”行動。《通知》明確了“三項規范整治重點”和“十二條負面清單”,要求重點規范整治安全底線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師德師風失范等三方面問題。
重點規范三個方面,糾治基礎教育突出問題
《通知》堅持問題導向,回應社會關切。《通知》指出,安全底線失守方面,一些地方和學校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書記、校長、教師、教研員政治安全意識淡薄、言行不當﹔校園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學生傷害、欺凌等事件頻發,甚至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日常管理失序方面,一些地方和學校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不到位,違背素質教育要求,唯分數、唯升學現象屢禁不止﹔學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有的對法律要求和國家規定陽奉陰違、打折扣搞變通,破壞良好教育生態。師德師風失范方面,一些教師違背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准則,背離育人為本要求,作風不良、品行不端,不平等對待學生甚至侵害學生合法權益,嚴重影響學生健康成長。
針對上述問題,《通知》提出了“五個進一步”的工作目標,即進一步增強基礎教育戰線干部隊伍和廣大教師、教研員的政治意識、法律意識、規矩意識,進一步清理整治基礎教育領域存在的違法違規、違背教育規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視化行為,進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從嚴管理、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學校管理能力和教書育人水平,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對基礎教育的滿意度、獲得感。
“《通知》將日常管理失序作為規范整治的重點十分必要。入學公平是整個教育鏈條起點上的公平。當下,個別地方‘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破壞義務教育公平的違規招生現象,損害了教育公平、破壞了教育生態、影響了民眾的教育獲得感,亟待認真治理。整治招生亂象需要把整個基礎教育招生入學流程放置在陽光之下。”國家督學、北京外國語大學黨委書記王定華說。
“長期以來,一些地方唯分數論、唯名校論、唯狀元論盛行,隻看重學生的成績,忽視了學生的成長。有的地方層層下達高考、中考指標,在小學階段常態化開展‘調研測試’,應試教育傾向根深蒂固。這些地方對國家政策搞變通、打折扣,嚴重違背教育規律、學生成長規律和人才培養規律,非常不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江蘇省泰州中學黨委書記封留才認為,《通知》依法依規明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職責,壓緊壓實廣大基礎教育學校、書記、校長以及教師的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國家、省、市、縣級聯動的監督曝光機制,可以鞏固擴大規范治理的成果,真正給廣大中小學書記、校長“鬆綁”,不斷促進基礎教育健康發展。
明確提出負面清單,構建規范辦學長效機制
《通知》明確提出“十二條負面清單”,包括嚴禁出現反黨反社會主義、歪曲歷史、美化侵略等錯誤言行﹔嚴禁校園內發生以多欺少、以強凌弱、以大欺小等學生欺凌行為,或教師漠視、縱容學生欺凌行為﹔嚴禁義務教育學校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各類競賽証書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學校違反規定提前開學、延遲放假,利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等。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對違反負面清單規定、觸碰底線紅線辦學行為的懲處力度,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國家高端智庫教育國情調查中心主任張志勇介紹,《通知》要求健全省市統籌、以縣為主的基礎教育管理體制,強化屬地管理、重心下移,確保中央政策要求及時觸達每所學校。對於漠視學校違規行為、敷衍塞責、處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門,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督辦問責。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暢通並公布規范辦學舉報電話、郵箱、網絡平台等受理渠道,廣泛接受學生家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對學校辦學行為的監督。建立曝光台,對經查証屬實的學校違法違規辦學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批評。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制度,推動規范治理工作久久為功、常管長治,切實提高辦學治校的法治化、規范化、精細化水平。其中,建立聲譽評價制度,要求如實記錄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的不規范辦學治校行為,作為學校、教師各類評優評先和表彰獎勵的重要參考﹔建立能力提升制度,要求建立一批中小學幼兒園規范辦學基地校,有序組織書記、校(園)長到基地校跟崗研修,加強規范辦學專門培訓。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如實記錄辦學治校負面行為,對其中重大負面事項單列顯示,評價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開。通過這些連貫性措施,努力構建引導學校長期規范辦學的有效機制。要不斷總結完善規范辦學相關政策制度。”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長金志峰表示。
關於基礎教育“規范管理年”,《通知》提出了2024年全年“四步走”的實施步驟:即日起至5月底,省級部署啟動實施﹔6月至9月,各地各校全面自查整改﹔9月至10月,省域范圍重點自查、加強工作指導﹔11月至12月,各地對“規范管理年”行動進行總結反饋。
“基礎教育規范管理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程,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迫切需要建立良好的長效機制予以充分保障。‘規范管理年’是全國范圍的年度性重要行動,但並非單純的年度性工作,而是將以階段性的系列行動為契機,推進規范辦學的持續開展和長效機制的構建完善。”金志峰說。
(記者 劉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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