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開學季開展一次輟學全覆蓋調研、嚴防學生“名在人不在”——
教育部:建立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常態化報告工作機制
人民網北京4月28日電 (記者孫競)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常態化報告工作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建立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常態化報告工作機制,嚴防學生“名在人不在”脫離學校教育與管理,導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通知》指出,要強化省市統籌,落實縣級主體責任,指導“一縣一案”“一校一案”完善控輟保學方案,確保工作要求落實落小落細,切實加強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工作,形成常態化抓好控輟保學工作的機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通過“四查三比對”(查戶籍、查學籍、查在校學生、查脫貧戶適齡兒童少年,用戶籍與學籍比對適齡失學兒童少年、用學籍與在校學生比對輟學學生、用輟學學生與脫貧戶數據庫比對脫貧戶輟學學生)、“鐵腳板摸排”(登門入戶查無戶籍、無學籍、實際未上學學生)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數。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此基礎上建立“三本台賬”,即建立適齡兒童台賬(含隨遷子女)、疑似輟學學生台賬(含失學學生,下同)、輟學學生台賬,並根據自查結果等動態更新,做到人賬相符。
《通知》提到,各地要把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隨遷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作為重點排查和監測對象,准確掌握特殊群體學生就學情況,健全輟學學生快速發現與響應機制。
《通知》明確,各地要建立健全“四個一”報告機制。一是學校一月一報告,對疑似輟學或輟學的學生,及時納入相應台賬,並向主管教育部門上報﹔二是縣區一季度一復核,每季度對各校報送的輟學學生數據進行復核,每年春季、秋季開學時節,組織進校、入戶實地深度調研﹔三是地市一學期一調研,重點指導各縣(市、區)工作落實﹔四是省級一學年一評估,每學年組織對轄區內控輟保學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和指導,並將評估結果報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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