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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能工巧匠進職業學校任教

——解讀新修訂的《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

2023年11月09日08:30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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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鼓勵能工巧匠進職業學校任教

   為鼓勵吸引更多技術技能人才到職業學校兼職任教,加強職業學校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近日,教育部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修訂印發了新的《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如何讓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更加有據可依、規范全面?教育部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管理辦法》修訂反映了職業學校迫切的人才需求

   記者:對不少職業學校而言,聘請兼職教師是補足本校教師需求缺口,優化教師年齡結構和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舉措。然而,從部分學校的實踐看,外聘兼職教師也存在流動性大、管理難度大等問題。修訂《管理辦法》出於哪些方面考慮?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2012年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教師〔2012〕14號),對聘請兼職教師的條件、聘請程序、組織管理、經費來源等方面進行了明確,是企事業單位人員在職業學校兼職任教的指導性文件。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蓬勃發展,職業教育在技術技能人才培養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職業學校也迫切需要更多的來自企業一線的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員、能工巧匠等共同參與人才培養,加強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深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相關政策文件出台,以及職業教育法的修訂實施,社會對職業學校兼職教師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對部分省份、部分職業學校兼職教師隊伍整體情況及有關政策實施情況進行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經過多方意見征求,教育部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修訂並印發了新的《管理辦法》。

  嚴管理,明確實際任教情況為評優晉升重要參考

   記者:對於外聘教師存在聘任程序不盡規范,待遇注重“帽子”而忽視實際貢獻等問題,新的《管理辦法》怎樣確保兼職教師在師德師風、教育教學水平上的勝任度?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其一,在適用范圍方面,按照現行職業教育法的相關內容,《管理辦法》對所指職業學校范圍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即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含專科、本科層次的職業學校),將職教本科也納入管理。其二,在兼職教師選聘條件方面,一是將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者納入選聘范圍,二是取消了對聘請退休人員任教的離崗時間和年齡限制,將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作為選聘條件,鼓勵相關學校聘請退休工程師、醫師、教師,鼓勵聘請在相關行業中具有一定聲譽和造詣的能工巧匠、勞動模范、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和省市級傳承人等。

   此外,《管理辦法》還新增“選聘方式”一章。一是明確了可以採取個體聘請、團體聘請或個體與團體相結合的方式聘請兼職教師﹔二是新增通過特聘教授、客座教授、產業導師、專業帶頭人(領軍人)、技能大師工作室負責人等多種方式聘請兼職教師﹔三是鼓勵職業學校與企事業單位互聘兼職。

   在組織管理方面,《管理辦法》一是明確了兼職教師崗前培訓的組織部門、培訓方式、內容及考核結果的認定方式﹔二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對兼職教師工傷保險的繳納方式及相關責任進行了規范﹔三是明確企事業單位應將在職業學校兼職人員的任教情況作為其考核評價、評優評先、職稱職務晉升的重要參考﹔四是新增兼職教師退出機制內容,明確兼職教師若存在師德師風、教育教學等方面問題,職業學校應解除工作協議。

  對兼職教師“何為”做了更明確細化要求

   記者:除了突出“管”,我們注意到《管理辦法》對於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的工作職責、經費保障、支持體系建立等方面提出新要求,這對促進兼職教師隊伍建設有何作用?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管理辦法》新增“工作職責”一章,對兼職教師“何為”做了更明確細化要求:一是將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德育與思想政治教育納入兼職教師教育教學職責﹔二是明確兼職教師要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范、典型生產案例等納入教學內容,積極參與教學標准修(制)訂等工作﹔三是明確兼職教師要主動參與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協助加強職業學校專任教師“雙師”素質培養,協助聘請企業技術技能人才到學校參與教學科研任務。

   在經費保障方面,一是明確地方可結合實際,優化教育支出結構,支持專業師資緊缺、特殊行業急需的職業學校聘請兼職教師﹔二是鼓勵職業學校多渠道依法籌集資金,用於支付兼職教師工作報酬﹔三是職業學校可採取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合理確定工作報酬水平,充分體現兼職教師的價值貢獻。

   此外,《管理辦法》還通過多種措施提高企事業單位選派兼職教師的積極性。一是將選派兼職教師的數量和水平作為認定、評價產教融合型企業等的重要指標依據﹔二是將兼職教師的聘請與任教情況納入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辦學質量考核的重要內容,明確在計算職業學校生師比時,可參照相關標准將兼職教師數折算成專任教師數﹔三是地方教育部門將兼職教師納入年度教育領域評優評先的范疇。

   (記者 周世祥)

(責編:李昉、郝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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