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托育點如何合規“帶娃”
4月8日,北京市海澱區一家庭托育點的照片牆。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賈驥業/攝
4月8日,北京市海澱區一家庭托育點的育嬰室。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賈驥業/攝
生難,養更難,特別是孩子三歲以前的托育,更是讓許多父母發愁。近年來許多地方開始了家庭托育的嘗試。不久前,《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國家層面也開始對家庭托育點進行規范。
——————————
下午5點,在把所有的孩子都安全送走后,文麗和同事收拾完房間,在托育點打卡下班。接下來是一個不用幫別人帶孩子的周末,文麗可以專心和自己的孩子相處了。
2016年,文麗從K12教培轉戰家庭托育。“當時無意中看到小區內的一個托育點,才開始了解這個行業,感覺很有發展前景。”帶著對未來的期許,文麗陸續又開了3家托育點。懷孕期間,她把托育點都兌了出去。今年年初,寶寶一歲了,面對重返職場和養育孩子的雙重壓力,她兌回了一個家庭托育點,重新拾起了當初的那份期許。
前后經營過幾個家庭托育點,但一直都沒有相關領域的具體規范出台,這讓文麗有些擔心。“國家不會取締家庭托育吧。”她曾經對此很忐忑。而最近的一份通知,讓她看到了希望。
今年3月15日,為規范發展多種形式的托育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近日發布《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國家層面開始對家庭托育點進行規范。
“我很期待,這意味著家庭托育進一步走向合法合規。”過去幾年,文麗認為家庭托育就是缺這樣一份指導文件,征求意見稿發布后,其中部分關於收托人數、照護人員與收托人數比例的設定標准也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和討論。
約1400萬名嬰幼兒的家庭有較強托育需求
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首提“幼有所育”,將其納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近年來,我國托育服務相關政策法規陸續出台,包括《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在內的多份文件中,“家庭式托育”或“家庭托育點”被頻繁提及。
什麼是家庭式托育?家庭式托育是一種相對於機構集中式托育而言的新型托育方式。國家衛生健康委流動人口服務中心課題組肖子華等人在研究中認為,“家庭式托育”的基礎是“鄰裡照顧、全村共養”的概念,其在傳統社會便存在。家庭托育點,則是家庭式托育的一種實現方式。
征求意見稿明確指出,家庭托育點,是指利用住宅,為3歲以下嬰幼兒(以下簡稱“嬰幼兒”)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托育服務的場所,且收托人數不應超過5人。“上述定義,突出了家庭托育點的托育地點、服務形式、收托對象、收托人數等,在實際落地過程中,界定會比較清楚。”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教授王曉華對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說。
其實,在征求意見稿出台之前,提供類似家庭托育服務的機構已廣泛存在,但尚無規范可言。“征求意見稿的出台,宣告了國家對家庭托育點的認可,同時也給老百姓吃了一顆‘定心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人口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茅倬彥教授表示,家庭托育點需要在監管和要求中發展。
2017年,林少慧從外企辭職,以位於27樓的自家客廳為原點,開始了家庭式托育領域的創業之路。從27樓到全國各地,據林少慧介紹,截至目前,她創辦的托育品牌已經設立了80多個托育點。
周嘉浩2018年進入托育行業,主要聚焦在家庭式托育,目前他是一個家庭式托育品牌的技術合伙人,該品牌也已在全國范圍內擁有近60個托育點。“家庭式托育背后是巨大的托育市場需求。”周嘉浩說。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家庭戶均規模從2000年的3.44人下降至2020年的2.62人。而根據2021年國家衛健委人口家庭司公布的數據,中國0至3歲嬰幼兒約有4200萬名,其中1/3(約1400萬名)有比較強烈的托育服務需求,但調查顯示中國總體嬰幼兒入托率僅為5.5%。
與龐大的需求相對應的,是托育服務的巨大缺口。中國計劃生育協會指出,2021年托育需求得到滿足的僅佔4%左右。
2021年,“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將“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指標,“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從2020年的1.8個增加到2025年的4.5個。”
“根據2020年的全國托育服務調查,目前利用住宅提供的托位約佔全國托位數的十分之一,但這其中很多是機構舉辦的,而且收托人數較多,安全隱患較大,鄰裡關系也比較緊張,同時也難以監管,不利於家庭托育的良好發展,因此規范並發展家庭托育點勢在必行。”王曉華說。
“收托人數不應超5人”的限制備受關注
總的來看,征集意見稿主要從家庭托育點的營運場所、生均面積、托育形式、收托人數、備案條件、照護人員等方面作了比較詳細的規定。
“關於收托人數不超過5人,我們認為還需要調整。”在征集意見稿公布后,周嘉浩第一時間和同行們聊了聊。據他介紹,關於其中的各項規定,大家討論最多的就是家庭托育點收托人數和照護人員與收托人數比例的限制。
征集意見稿中要求,每個家庭托育點的收托人數不應超過5人,且家庭托育點每一名照護人員最多看護3名嬰幼兒。這樣算下來,一個家庭托育點差不多是2名照護人員照顧5名受托嬰幼兒的配置。
據了解,目前市面上的家庭托育點主要分為兩種,“機構式運營”家庭托育點和“家庭互助式托育”,雖然都是在住宅內提供托育服務,但前者的運營主體是托育機構,而后者的運營主體更多是“寶媽”。
林少慧表示,她的家庭式托育品牌從運營模式上來看,多是“機構式運營”家庭托育點,開在小區的住宅內,單個托育點的收托人數為15-20個嬰幼兒。“這種運營模式在市面上是普遍存在的。”她說。周嘉浩也向記者表示,他所在品牌也以商業為主的模式運營家庭托育點,而非“互助式”。
“至多收托5個人,照護人員與收托人數比例不能超過1︰3,從財務的盈利模型上來說,不劃算。”林少慧以青島為例,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收托5名嬰幼兒則至少配備2名照護人員,托育費按照每月3000元來算,除去房租、水電、伙食費、人員工資等支出,托育點每月盈利也就幾千元。“而對於收托15-20名嬰幼兒的‘機構式運營’家庭托育點,則每月利潤可以超過2萬元。”林少慧認為征求意見稿中對收托人數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家庭托育點的盈利空間。
周嘉浩也告訴記者,從商業機構的角度來看,至多收托5名嬰幼兒很難有利潤可言。“我們在北京的托育點,每月房租已經達到了兩萬多元,按上述標准,即使不算請照護人員的成本,都很難實現盈利。”
“征求意見稿中定義的家庭托育點,更傾向於在自己的家庭裡面,開放部分或全部空間,但限制收托的人數。”林少慧認為這是在向國外的家庭托育模式看齊。
2017年,林少慧就是通過借鑒國外的“家庭互助式托育”的模式才建立起自己的品牌。“這就是為什麼我的第一個園區在自己家客廳。”據介紹,上述“家庭互助式托育”不限制樓層,托育嬰幼兒限制在4-7人,合理控制照護人員數量即可實現一定的盈利。
但在后期的小范圍推廣中,林少慧發現“家庭互助式托育”的市場接受度不高,因此在她的品牌中,目前“偏機構式運營模式”的家庭托育點佔比更高。
周嘉浩也認為上述標准更傾向於支持“家庭互助式托育”,但他仍對政策有所期待。“政策立法的過程可能是從緊到鬆的,希望后面政策在收托人數限制上會有適當的調整。”
關於收托數量的限制,王曉華對記者說:“5個人的規模綜合考慮了安全、擾民等因素,若擴大規模,樓層勢必要有要求,這樣的話大批量機構涌入住宅,對於商業區目前正在運營的機構也不公平。”同時,她也表示,1︰3的比例與機構式托育、幼兒園相比形成了區別,再加上對保育人員資質的規定,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家庭托育的質量,凸顯了“小而精”的精。
繞不開的鄰裡關系
“‘幼兒園’為什麼要辦在住宅樓裡面”“很吵的,你們這真的符合法律規定嗎”……自從在小區裡辦了一個家庭托育點,張倩已經不止一次被周圍鄰居投訴。
“從物業,到社區,再到街道,幾乎每個地方都接到過關於我們托育點的投訴,甚至公安都到我們這裡來過。”張倩無奈地表示,她所在的社區老人偏多,很多人誤以為托育點就是幼兒園,處理鄰裡關系需要多下功夫。為此,她經常會給鄰居送一些小禮品,遇到節日做一些節日問候。
文麗曾因為被投訴,不得不把整個托育點撤掉。“在我們這個行業,最害怕的就是居民的投訴。”有了那一次的教訓,文麗學會了變通,目前她的家庭托育點的位置就是精心挑選的。“我們是一樓,樓上的房子還沒賣出去,小區裡面還有很多的超市、菜鳥驛站,居民的包容性比較強。”她說。
因為家庭托育點營運場所是住宅,所以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對托育點運營后如何處理好鄰裡關系做了相應規定:村(居)民委員會應加強對家庭托育點的監督,引導家庭托育點尊重相鄰業主權利,規范開展托育服務。
周嘉浩平常會負責各個托育點的選址工作。他表示,在選址時就要盡力規避被投訴等問題。首先要和鄰舍、業委會等溝通,同時要調查和觀察小區的環境,如果本身就存在商用行為,則說明小區的商用環境比較寬鬆,可以先做起來。“如果后面還有人投訴,那就說我們自己媽媽請了老師在這裡幫忙帶孩子。”但他也指出,這種說法仍不是長久之計,還是要有政策上的支持。
李倩是北京市海澱區一家庭托育點的照護人員,在她看來,做好家庭托育必須要處理好鄰裡關系。“我們也遇到過投訴,但都被很好地處理了,現在周圍很多家長,會把孩子不玩的玩具送給我們。”
“他們經常會帶小朋友到樓下玩,有時候也會帶著我們的孩子一起玩,我還能偷個懶。”一名同小區居民說。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關注到舉辦家庭托育點所涉及“住改商”的問題,但尚未作更詳細的說明。
征求意見稿指出,舉辦家庭托育點,應符合地方政府關於住宅登記為經營場所的有關規定,並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申請注冊登記。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
這就意味著,以住宅為營運場所舉辦家庭托育點進行注冊登記,需要經過小區內相關業主的一致同意,仍舊繞不開“鄰裡關系”的處理。
林少慧認為,住宅改為商用以及民法典關於鄰裡相鄰權和業主相鄰權的規定,是家庭托育這種商業模式首先要克服的難關,“這是所有從業者都沒有辦法避免的。”為此,她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在商事主體的改革上做一些制度創新,從而進一步推進家庭托育點的推廣與落實。
王曉華指出,現在各個地方對於“住改商”的規定還有所不同,征求意見稿中沒有明確規定,事實上也是希望給地方一定的空間。同時她也表示,收托人數5人的上限也正是考慮到民法典中對於“住改商”的規定。“首先人數少,不會擾民,同時家庭托育點是鄰裡互助的,有助於增進鄰裡關系。”
地方政策或可借鑒
“剛進入這個行業時,我認為家庭托育就是幼兒園的一種形式。”最開始,文麗覺得自己的工作內容就只是幫沒時間的父母帶孩子,但一段時間后,她改變了想法,“家庭托育不光有托,更要有育。”
現在,文麗的家庭托育點在人員設置、托育內容、衛生安全上,一方面參考了《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另一方面,也借鑒了其他已經施行的地方試點政策。
2021年12月,山東省省級家庭托育試點縣(市、區)名單公布,濟南市高新區、青島市城陽區、煙台市芝罘區等13個市區在列。據介紹,此次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通過開展家庭托育試點建設,積極探索家庭托育管理和服務模式,總結一批可復制推廣的典型經驗做法。
試點啟動后,各地政府相關政策落實程度不一,其中煙台和臨沂、濟南成果較為豐富。2022年6月21日,林少慧的品牌在山東煙台芝罘區的一個家庭托育點,正式拿到了托育機構備案回執。“這就相當於是網約車裡的運營執照。”林少慧認為這張回執非常寶貴,“它代表著住宅內的家庭式托育服務走向了合法合規”。
濟南則在2022年11月1日印發了《濟南市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通知。管理辦法明確了家庭托育點申請備案流程,形成了家庭托育點的常態管理機制。在試點中,濟南市打造了“泉心托”家庭托育點托育惠民工程,濟南市托育服務行業協會完成家庭托育點基本從業資質培訓、家庭托育舉辦者及從業人員專項培訓。
除了山東,浙江也在積極布局家庭托育點。2022年10月,浙江省四部門聯合發布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務試點工作方案,全省共有17個縣(市、區)被納入試點地區,建設家庭托育點便是工作內容之一。
據了解,目前浙江的家庭托育點也有“機構式運營”家庭托育和“家庭互助式托育”兩種形式。目前,台州全市已建成“機構式運營”家庭托育點5個。在互聯網社交平台上,不少寶媽發布廣告,為大眾提供互助式家庭托育服務。
周嘉浩曾到浙江台州考察,據他介紹,在實際操作中,當地允許曾登記注冊過托育機構的從業者,將家庭托育點挂靠在托育機構上,由此降低了家庭托育點的注冊登記難度。
記者了解到,就在征集意見稿發布前不久,深圳市衛健委向深圳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市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市婦幼保健院)發布了關於征求《深圳市家庭托育點設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意見的通知。據周嘉浩介紹,與征求意見稿不同,指南規定,家庭托育點應根據場地面積、樓層合理確定收托規模,收托嬰幼兒上限不超過20人(含工作人員在園子女)。根據樓層及收托嬰幼兒月齡合理確定照護比。其中,保育人員與嬰幼兒比例應不低於以下標准:18個月以下1︰3,18個月及以上1︰5。對此,不少接受採訪的家庭托育從業者表示贊同,認為其具有可行性。
除家庭托育點外,很多地區也開始從幼托一體化等方面探索豐富托育服務供給。2023年1月1日,《上海市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覆蓋0到6歲幼兒年齡段,標志著上海在全國率先邁出了托幼一體化法治保障的改革步伐。同時,上海持續推進建設社區托育點“寶寶屋”,為1-3歲的適齡幼兒提供就近就便的臨時托、計時托服務,著力打造“15分鐘托育服務圈”。
加入托育點后,李倩發的朋友圈漸漸都是托育點裡孩子的照片,托育點給每屆“畢業”的孩子都做了畢業相冊。“這是小皮蛋,她剛剛從台灣回來﹔這是小葉子,她是5個月的時候來的﹔這是念念,已經上幼兒園了……”做了照護人員后,李倩能清楚地記住每個孩子的情況。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文麗、李倩均為化名)
(見習記者 賈驥業)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