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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傾聽與善於傾聽

2022年01月25日08:43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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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學會傾聽與善於傾聽

  2021年11月13日,在江蘇省鎮江市回龍社區的橘子園裡,家長帶著孩子走進橘子園,體驗親子採摘,學習農事知識,樂享收獲的喜悅。石玉成攝/光明圖片

  幸福時光。張自雲攝/光明圖片

   【思想匯】

   編者按

   2021年10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頒布,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責實施家庭教育。真正的教育要從教育者的素質開始,良好家庭教育的實施需要家長從“合法”走向“合格”,這就要求家長不但要有愛和熱忱,還要學習科學的家庭教育知識,真正了解並尊重孩子的身心發展規律和個體差異,從而建立親子雙方穩定且持久的安全感、親密性、權利和義務的雙向性、基於尊重與平等的相處模式。良好親子關系的建立具有幾個先決條件,其中傾聽是最基本卻又最易被忽視的交往技能,其實現是一個需要親子雙方持續共同努力並建立穩定模式的過程。

  1、“認真地聽”與“大膽地說”同樣重要

   北京師范大學陳會昌教授在開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課題《兒童早期社會化》研究過程中,曾提出個體終身發展需要重點培養四十項社會技能,其中“傾聽”被列為第一項必備的基礎性社會技能。傾聽是一種重要的學習方式。教育心理學家對人的學習活動進行研究發現,在各類學習方式中,聽佔45%,說佔30%,讀佔16%,寫佔9%。也就是說人們約有一半的時間在聽,聽是人們獲取知識的主要途徑之一。有關小學生入學適應的研究中也發現,很多學生從小學一年級起即出現了明顯的不適應或學業不良,這並非智力問題,而是不具備良好的學習習慣,其中在傾聽方面表現得尤為明顯。他們在課堂上容易出現思想開小差、自我約束力差、亂插嘴等表現,“身在課堂心在外”“思想的野馬奔馳到了遼闊的草原上”成了普遍現象。傾聽也是一種重要的交往方式。傾聽是接受、分析、理解、分享的過程,具有較強傾聽能力的人,往往能有好的人際關系,並與人很好地溝通合作。尤其作為兒童的主要照料者,家長隻有懂得並善於傾聽兒童,才能夠真正走進孩子的內心世界,採用適宜的方式與兒童交往,實現因材施教。

   然而在教育過程中,教育者往往更重視培養兒童的“說”而非“聽”。語言能力是個體的基本能力。因此無論是學校教育還是家庭教育,教育者會通過各種途徑培養兒童清晰、准確、豐富的語言表達,包括表達過程中的大膽、自信等人格品質,但卻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傾聽的重要性。因此,經常會看到在幼兒園的班級裡,當老師提出一個問題以后,小朋友都積極舉手發言,但是當一個小朋友被老師點名並站起來發言的時候,其他的孩子仍然舉著小手。或是在小學的課堂中,有的孩子不認真聽講、東張西望,而有的孩子雖然表面看起來是在聽,但是根本無法復述老師所講的話。“認真地聽”與“大膽地說”同樣重要,隻有學會了傾聽,才能從外界獲取到信息,在接收和吸收的過程中成長,從而逐漸去認識和了解世界。

   而親子交往中,家長也往往更加重視“說教”“指令”而非“傾聽”。有研究記錄了500多位2—8歲兒童家長與孩子溝通過程中的語言,發現其中76%都是單向指令性語言,即更多是在給孩子講道理、下命令、限制行為等,而較缺乏雙向溝通性語言。這反映出在親子交往中,家長更多處於一種權威地位並採用相對高壓的姿態與孩子交流,缺乏對於孩子情緒、想法、行為動機等的深入了解。這種單向指令性的語言短期之內效果顯著,但從長期來看卻容易讓孩子不願表達、怠於思考、缺乏主動性,也不願與父母交流。就像一位初二女生在日記中寫的那樣“我媽媽總愛自說自話,從來不聽我說,久而久之我根本不想表達我的想法了,無論我是否認同她的觀點”。因此,建立良好的親子關系和積極溝通,需要家長把“說模式”調整到“聽模式”。

  2、幫助孩子在兒童早期“學會傾聽”

   雖然注意力不集中、不善傾聽的現象多表現在小學低齡段,但傾聽能力的培養卻應始於幼兒期。2—3歲幼兒的自控力和有意注意力都得到一定的發展,這時候就需要家長和老師有意識地關注孩子傾聽能力及其表現,並在生活中有目的地去培養。此時,應該把握傾聽的三個要點,即眼睛看著說話的人、不亂動也不出聲、想想別人在說什麼。

   “注視說話者”是傾聽的前提,這既是一種社交禮儀,即通過肢體語言表達對他人的尊重,也是一種注意的指向。然而,由於自我控制力較差且注意力的持續性不強,並容易被無關因素干擾,對於幼兒來講,在別人講話的時候始終注視對方並非易事。這就需要家長適當地予以引導。例如,父母在和孩子講話的時候,要始終看著孩子,從行為上為孩子做出示范,向孩子解釋這一行為的原因並適時提醒“在我講話的時候,請你看著我”“你講話的時候我也會這樣看著你”等等。當孩子注意力確實無法集中,或無法注視的情況下,父母可以停止說話,用眼神或肢體語言進行暗示,直至孩子開始注視。某一行為從無到有再到固化是一個相對漫長的過程,需要不斷強化。當孩子能夠在別人講話的時候長期、有意識地注視時,父母應該及時表揚,並且闡明表揚的理由,從而讓孩子將獲得的鼓勵和自身的行為聯系起來,進而更高頻地表現出這一行為。

   在他人講話時,不能抑制自己的行為或者隨意插話也是孩子的常見表現。其一方面在於孩子尚未掌握交談的規則,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低齡兒童的抑制控制能力尚不足且處於自我中心狀態。因此,父母要幫助孩子掌握與人交談的基本策略,包括輪流、合理插話等。輪流是一個相對抽象的概念,其廣泛存在於社會生活中。要讓孩子認識到,與人談話時要遵循一定的秩序,一個人說完后另一個人才能說。在生活中可以通過一些言語提示幫助孩子認識這一原則,如“現在我說完了,你可以說說你的想法”或者“你說完了嗎?那我說一說自己的看法”等。交談中的插話也是一種必備的社會技能。家長首先為孩子做好榜樣示范。例如在公共場合排隊購票時,有緊急的問題需要咨詢售票員,則應該向排在前面的人解釋清楚原因並獲得同意后再插話。同時也要有意識地教會孩子他人在進行交談時或者自己在與他人交談時,要耐心地等待別人說完以后再發表自己的意見﹔如果實在需要打斷別人的談話,可以用肢體語言如舉手等示意,並禮貌地說“很抱歉,我能不能打斷一下”。培養孩子傾聽策略的過程本身也有助於其自控力、耐心、專注等品格的養成。

   傾聽最終是為了獲取信息。因此,除了要關注孩子是否有傾聽的外在行為表現,更要關注其是否“聽進去”並且“聽明白”。對於年齡比較小的孩子,父母可以採取一些方式檢驗孩子傾聽的效果,例如觀察孩子的表情和肢體語言,如微笑、點頭或搖頭、恰當的表情或手勢等﹔還可以請孩子重復剛才所聽到的話,或者回答講話者的提問等。游戲是兒童的語言。家長還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開展一些有助於促進孩子傾聽能力發展的游戲,如傳話游戲、糾錯游戲、猜謎語等。

  3、成為“善於傾聽”的父母

   傾聽是有效溝通所必備的元素,是一種接納的語言。正如斯科特·派克在《少有人走的路》中寫的那樣“傾聽是把注意力放到對方身上,它是愛的具體表現形式”。沒有人希望被忽視,所有人都希望自己的想法受到尊重和認可,孩子也同樣如此。父母的傾聽對於孩子而言,正是一種認可、接納甚至是鼓勵。當父母能夠耐心地聽孩子把話說完,並給予恰當的反饋,就能夠讓孩子體會到關愛和溫情,孩子在說完話的一剎那,內心已經得到了滋養和療愈。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父母常常由於忙碌而無暇傾聽孩子的心聲,或是認為孩子的想法幼稚、不合理而粗暴打斷其談話,甚至還沒等孩子表達完就急於反駁。這種忽視、打斷、反駁,本質上是一種情感拒絕,長此以往會讓孩子喪失對父母的信任,並且產生自我否定或自我懷疑,良好的親子關系更無從談起。因此在讓孩子學會傾聽的同時,父母也要不斷修為,讓自己成為善於傾聽的人。

   善於傾聽的前提是尊重與承認。一個人對世界的認識會反映在他的行為中﹔父母的兒童觀也會反映在其教養方式中。如果父母認為孩子是幼稚的、不成熟的個體,想法都是天馬行空或是不合理的,那麼在交往過程中父母自然表現出更多的說教、指令而非耐心傾聽。如一個男孩跟父親說“爸爸,我寫完作業能不能”,還沒等孩子把話說完,父親就說“是想打游戲吧?你一天到晚就知道打游戲”,孩子就會覺得很委屈,因為他只是想跟父親一起去踢球或是請父親幫他檢查一下作業。相反,如果父母認識到孩子是一個具有巨大發展潛能的獨立生命體,他們的想法、行為值得尊重與認真對待,就能在交往中體現出更多的平等性,更多採用雙向而非單向的溝通方式。曾經見過這樣一對母女。女兒有一次畫了一個咖啡色的“太陽”,媽媽看到后有些許詫異,但是她並沒有著急去質疑或者糾正孩子,而是讓孩子談談自己的想法。女兒講述了畫作裡面的故事,原來她畫的是一隻刺猬從山坡上滾下來的動態情景。媽媽感到非常意外,也為孩子擁有這樣的觀察力、想象力和創造性而倍感欣喜。

   善於傾聽的內核是共情。所謂共情,是指一種能設身處地體驗他人處境,從而達到感受和理解他人情感的能力。父母之所以難以傾聽,是因為他們往往並未走出自己而走入孩子的內心,也往往用主觀臆斷替代了孩子的真實想法和動機,“有一種冷叫你媽覺得你冷”。其實,傾聽本身也是一種能力,父母可以像一面鏡子一樣,非批判性地接納孩子的想法及情感,以產生理解和共鳴,即使用映射式傾聽。例如一個小學三年級的孩子回家告訴媽媽他不想上學了。媽媽最常見的反應有兩種,一種是批評,另一種是質問。而如果採用映射式傾聽的方法,則可以有第三種選擇。首先,媽媽放下手中的事情,專注於與孩子的交流,讓孩子感受到媽媽對他的事情非常重視。其次,媽媽可以採用“重復孩子話”的方式,幫助他梳理自己的真實想法,如“你是說你不想上學了,對嗎?只是明天不想上學還是以后都不想上學呢?”嘗試了解孩子言語或行為背后的原因,這個過程也是在幫助孩子進行理性思考。再次,可以跟孩子交流自己以往的經驗或體會,讓孩子在被接納的同時感受到自己不是一個人在戰斗,如可以說“媽媽以前上學的時候也偶爾不想去學校,那是因為”……最后,引導孩子形成解決問題的辦法並鼓勵他去嘗試。

   傾聽也可以有多種方式。其實傾聽是一個泛化的概念,主要是使用聽覺器官,也包括其他方式。它的實質是在尊重、承認和共情的基礎上,對孩子的了解和理解。因此,對於年幼兒童來說,家長可以通過聽其言、察其色,甚至用分析他的畫作、手工作品,觀察他與他人的互動等方式“傾聽”孩子。對於學齡兒童或者青少年來說,家長傾聽的內容也不要僅僅局限在學習或者學習成績,而應該更多地從孩子的生活及其感興趣的事物入手,與其建立溝通對話模式。此外,在家庭中也要營造輕鬆的溝通氛圍,甚至可以通過定期家庭會議的方式,彼此傾訴,互相傾聽。

   正如蘇格拉底說的那樣“自然賦予我們人類一張嘴,兩隻耳朵,也就是讓我們多聽少說”。在教育的過程中,家長既要讓孩子學會傾聽,自己也要善於傾聽﹔希望孩子聽話,自己也要聽孩子的話﹔要讓孩子懂事,自己也要懂孩子的心。唯有如此,才能為建立良好且持續的親子關系打下堅實地基。

   (作者:夏婧,系首都師范大學學前教育學院副教授)

(責編:溫璐、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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