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教育

精准施策,提高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效应

马敏
2016年07月12日18:28 |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小字号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正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意见》针对城镇教育资源紧缺、大班额问题严重和乡村教育质量亟待提高等突出问题,提出了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意见。《意见》着眼全局,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职责分明,对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着眼全局。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任何一项改革都需要其他改革配套,否则就很难推进。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单一的、单方面的、一个阶段的义务教育改革,也许能收到一定的成效,但是社会发展到今天,这种改革模式不仅难以奏效,反而可能对其他方面产生掣肘。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不是局限于局部内容的调整完善或单一制度的修修补补,而是充分考虑整个义务教育的内在联系,对义务教育事业链条的环节进行系统设计,整体考虑,有效链接。因此,《意见》针对当前义务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全局,统筹推进,在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稳定乡村生源、保障随迁子女就学、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务实管用的办法。

二是目标明确。《意见》立足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四统一”、“三消除”、“两提高”、“一实现”。“四统一”就是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三消除”就是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基本消除和教育贫困生基本消除;“二提高”就是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一实现”就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意见》通过确定明确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确保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从而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整体、和谐、可持续发展。

三是措施得力。改革关键在于落实。如果改革不能落地,所有的改革蓝图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深化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重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而不是推卸责任,为改革而改革。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突出目标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阶段性成果,务求改革成效。《意见》针对乡村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提出了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教师培训、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来补齐乡村教育短板。针对乡镇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严重短缺的问题,《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的政策。针对农民工随迁子女流入地政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意见》提出“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可携带的政策,针对公办学校学位不够导致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的难题,《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的政策。针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提出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的政策。针对乡村教师职称评定难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意见》提出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的政策。总之,《意见》将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改革的重点,找准突破口,敢啃硬骨头,通过有力的措施取得改革实效。

四是职责分明。要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否则,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改革最终还是无法落地。《意见》在强调各级政府责任的同时,也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例如,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相关计划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积极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公安部门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信息管理制度,民政部门落实困境儿童兜底保障职责,机构编制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分配城乡教育教职工编制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国土和城乡规划部门负责规划保障学校建设用地。总之,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群策群力,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启动后,还需要组织开展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对计划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应按照《意见》要求,严格追求地方政府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落地生根。

(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责编:贺迎春、熊旭)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