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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遭通报

2015年06月17日09:05 |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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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五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遭通报

  本报北京6月16日讯(记者 柴葳)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通报了2014年5起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的典型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在各地各学校自查自纠基础上,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于2014年12月赴天津、辽宁、山东、河南、湖北等5省(市)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检查发现,各地各学校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问题仍屡禁不止,部分地方和学校乱收费问题还比较突出。

  通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通报的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自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全面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收费管理的各项政策要求,要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紧紧抓住节假日、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强化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各地治理部门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响应、快查快办,加大直查直办和督查督办力度,建立信访办理跟踪和问责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办理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典型问题通报机制,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要及时向全国治理办报告查处、通报的典型问题和案件。三是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对于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各地治理部门要依纪依规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问题,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2014年5起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的典型问题包括:河南省周口市第十九中学部分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问题;天津市实验中学违规向社会培训机构出租校舍,部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问题;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附属小学违规招生乱收费问题;山东省济南大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不规范问题;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长白岛分校自立名目乱收费问题。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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