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教育>>留学频道_教育频道_人民网_最权威的留学信息
人民网>>教育>>正文

台留美学生弑母 双方被指均有精神病史

2015年02月06日10:48  来源:中国侨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台留美学生弑母 双方被指均有精神病史

  据美国《侨报》报道,台湾地区一位母亲不远万里到洛杉矶探望留学的儿子陈兆明,可因为几句争吵,被儿子掐死。陈兆明的父亲陈仁5日在微信上发表声明,称儿子和母亲均有精神分裂症病史,虽经治疗可恢复正常生活,但三周前儿子因失恋病情复发,让前来劝他的母亲也跟着上火也病情复发,两个病人之间就这样发生了人间悲剧。

  陈仁表示,得知儿子陈兆明出事,他悲伤不已。“我们发现陈兆明从小就遗传了母亲的精神分裂症,但经过治疗,他们都可以正常生活。”据介绍,陈兆明是他们的唯一孩子,虽然陈仁和妻子18年前离婚,但两家人一直对儿子疼爱有加。

  3年前陈兆明独自到美国留学,3个多星期前他因失恋而出现行为异常,父母一起赶来美国,对儿子进行了安抚,但两人回去后陈兆明的情绪变得更加低落,母亲因此再次从台湾地区赶往洛杉矶,准备把儿子带回去接受心理治疗,结果没想到在此过程中,母亲的精神分裂症也因为儿子病情的影响而复发,从而导致了悲惨的发生。

  辩护律师邓洪表示,两个失去理智的人,在幻觉的作用下,难免误把对方当作坏人或妖魔对待,这就是为什么儿子会用锤子击打母亲、并将其活活勒死的原因。在正常人眼里,这完全是一桩不可思议的怪事,而当你把对方当作病人看待的时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人间悲剧了。

  邓洪5日就此案作出回应,认为此案最好的结果是被告陈兆明不去坐牢,由法官改判他去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而最坏的结果是在法院心理医生鉴定被告没有精神病症的前提下,检方根据死刑条例第3条,以“手段残忍”为由,要求法官判处被告死刑。

  邓洪表示,他受陈兆明父亲的委托出任此案的辩护律师,目前正在收集被告陈兆明和他母亲在台湾地区期间患有精神分裂症病史的相关证据。25日开庭他会要求法官指派法庭心理医生对被告进行心里鉴定,如鉴定结果证明被告在案发当时却有精神分裂症状,加上他收集到的陈兆明有该类病史的证据,被告就有可能被法官判处免于入狱,改判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邓指出,尽管母亲的娘家人知道案发当时母子俩可能都处在发病状态,也因此不打算起诉儿子陈兆明,但这并不等于检察官就可因此而免于对被告的起诉,不过被害人家属如不起诉的话,检方会据此斟酌对被告的量刑程度。

  邓强调:加州刑法对死刑的判决有三个依据:一是被告枪杀了警察,二是两条人命以上,三是一条人命但手段残忍。“检察官很可能根据第3种情况,在法庭心理医生鉴定被告没有精神病症的前提下,以被告在害死母亲的过程中“手段残忍”为由,要求法官判处被告死刑。

  “而我目前所要做的就是向法院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案发前的确有过精神分裂症的病史,以争取法官的从轻发落。”(文/高睿)

  (原标题:台湾地区留美学生掐死母亲 双方被指均有精神病史 )

(责编:郝孟佳、熊旭)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