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教育>>滚动新闻
人民网>>教育>>正文

47岁女子为让女儿到上海上学 欲与26岁外甥结婚

2015年02月03日08:35  来源:光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浙江:47岁女子为让女儿到上海上学 欲与26岁外甥结婚

她1968年出生,于前一天刚刚离婚,他1989年出生,两人相差21岁,前来登记结婚。经过工作人员仔细调查,原来她是他的姨,他是她的外甥。发现这个秘密后,工作人员及时阻止了这一“闹剧”。

1月27日,县婚姻登记处进来一对男女,女方看上去50来岁,男方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小伙子。工作人员看了他们一眼,以为这是一对母子,不料,他俩却提交了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和两人合照,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大吃一惊,凭着以往的工作经验,感觉事有蹊跷。上网查看这两人的详细信息,发现女方1968年出生,于前一天刚刚办理了离婚手续,而男方身份证显示为1989年出生。经过一番了解,婚姻登记员发现了疑点。

原来,这是一对亲姨和外甥。由于女方生有一女孩,想把孩子送进上海某学校上学,但该校规定家长得持有本科文凭并在上海拥有一处房产,她和丈夫不符合条件,而她的外甥却能符合这两个条件。为了让女儿顺利到上海上学,女方在前一天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紧接着又和外甥相约前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了解到这一真相后,工作人员及时阻止了这一出“闹剧”。

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当事人如隐瞒实情进行登记,此婚姻也属无效婚姻。而且近亲结婚也不符合伦理道德,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责编:欧兴荣、熊旭)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