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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收费标准调整 资助已先行

2014年08月21日19:02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8月21日电(赵竹青)学校收费事关千万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每次调整都备受社会各方关注。去年以来,执行了十多年的学费稳定政策到期,部分省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启动了学费标准调整工作。近日,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严格落实国家现行各项资助政策的同时,这些省份均要求学校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保证不发生因为学费上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了学的现象。

该负责人表示,各省在调整学校收费标准的同时,十分重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如宁夏将高校学费收入中用于学生资助的比例从10%提高到15%,同时规定,学校须对5-10%的特困生减免学费;天津市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6%资助经费,提取2%的经费建立食堂价格平抑基金,稳定高校食堂饭菜价格;贵州省规定高校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资助经费;福建省规定高校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5-25%的资助经费。

该负责人称,各省均按要求设立了收费监督举报电话。从目前来看,没有地方反映出现了因为学费上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了学的现象。

(责编:赵竹青、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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