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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市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正式发布,计划中提出,今年秋季开始,本市为所有公办学校首次投保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其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元,以降低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体育锻炼和实践活动的风险。
尽管从2003年起,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已有校方责任险,但发生意外后,校方是否有责任常常成为争议焦点,也直接影响受伤害学生的赔偿。学校组织体育锻炼时,尽管体育老师会采取多种措施进行防护,但也难免发生意外,这导致体育教师们不敢放手训练学生。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生在校的体育锻炼活动,今年本市为所有公办学校首次投保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其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元,目的在于控制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和实践活动的风险。增设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后,当学生在校期间或者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时发生意外,即使校方没有责任,也能获得一定赔偿。此外,学生春游、秋游以及上学期间发生意外,也在此险种的赔付范围内。目前,具体赔付方案已提交保监会待批。
目前,本市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都必须上校方责任保险,举办者承担保费,每生每学年5元。该险种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或者参加学校组织活动的一种保障,现由两家保险公司承保,一旦发生意外,并确认学校有责任的话,学生所获赔偿额单人单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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