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人民网>>教育>>滚动新闻 |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近日频繁发生的儿童性侵案,让人们对此类行为义愤填膺,也让施暴者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由此而引发的关于儿童保护的话题,更成为焦点。
对于儿童的安全保护,需要多方协作,不仅要以政策法律为依据,还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监护包括学校、家长,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就是社会。而在社会当中,社区的监护则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儿童平日除了上学,基本都是在家庭活动,社区离百姓家庭最近,在儿童安全保护方面,拥有便利条件。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吸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香港的社会福利署制定了《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详细列明了社区、学校、诊所、心理咨询机构、慈善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处理涉及儿童性侵害案件的程序和注意事项,以明确的分工为儿童建立了全面的保护机制。
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建立健全社区对儿童的保护措施。在社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家长们知道如何教会儿童自我保护;当孩子遇到伤害后,运用哪些法律条文维权;让孩子们学会如何辨识坏人,遇到危险怎样保护自己。同时,可以对辖区内重点人物尤其是有性侵犯罪史的人员加强监管;并对辖区儿童分布情况详细了解,以便出现问题时能尽快有效处理,实现对儿童的监护。(林琳 田小涔)
(来源:大连日报)
![]() |
||
![]() |
![]() ![]() ![]() ![]() ![]() |
![]() |
新闻排行 | 重点推荐 |
视频新闻 | 更多>>> |
|
重点推荐 |
![]() |
高考资讯 备考辅导 院校报考 互动交流 |
高考最新动态高考视点高考政策各地动态新闻人物家长必读 高考大纲语文数学外语物化生历地政文综理综作文作文素材库满分优秀作文 高校招办访谈招生动态高校信息库院校信息专业动态模拟填报系统志愿填报技巧 在线做题估分高考论坛高考博客圈讨论区考试经验交流试卷上传试卷下载许愿送祝福 |
![]() |
欢迎教育机构、媒体、高校、出版单位联系合作! 电话:65367973 信箱:jypd@people.cn |
呼叫热线 4008-100-300 服务邮箱 kf@people.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考生服务 | 招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呼叫中心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 京公网安备110000000008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13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