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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2013年05月08日16:23        手机看新闻

日前,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出台了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与去年相比,我省今年高考政策在文理科志愿填报时间、“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专业设置这两个方面作了变动,其它没有调整和变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已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且被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

一、考试

经教育部授权,我省自行命制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中的英语试题(不含听力部分)以及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

考试时间仍为6月7日8日两天,其中,6月7日考语文和数学,6月8日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外语。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

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等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学科。

高考评卷继续实行网上评卷。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各报名点给考生查询打印成绩提供条件。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登记查分查卷,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上报省考试院。

(责编:李卫(实习)、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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