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质疑教材合法性状告教育局

2008年11月21日07:54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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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李钢)认为学校使用的英语教材不是合法的教材,广州一名“较真”的初三学生在多次到省市教育部门上访没有获得让他满意的答复后,将广州市教育局告上了法庭!在经历了一审败诉之后,这名初中生又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下午,此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将对此案作出进一步审理。

  这名敢于和教育局叫板的初三学生小明(化名),是市16中的一名学生。小明告诉记者,在2006学年下学期,他发现原本使用的英语教材由原来的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的教材变成了一本由“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和牛津出版社联合编制、三联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初中英语Success With English》。小明发现,这本广州版的英语教材,没有被列入2006年国家课程标准教科书选用目录,而这样的教材是不允许使用的!

  于是,年仅13岁的小明开始了上访之路。因为对相关部门的回复不满意,今年,小明决定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起诉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从大的方面来说,我打官司是为了教育公正,从小的方面来说,这是为了我自己的权益。”小明这样解释自己的动机。

  在法庭上,小明请求法院判令广州市教育局对其进行书面道歉,并且为他选用合法的英语教材。教育局则给出了自己的意见,他们表示教育局选用英语教材的手续是完备的,解决了中小学英语教材衔接问题。

  一审法院认为,小明诉称他的受教育权受到侵犯的情况,除了因为多次到教育部门反映教材而教育部门又一直没有予以解决而影响了他的正常上课以外,并没有证据证明有其他的侵权行为,因此,法院一审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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