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哈佛时,她很“轻松”,几乎每天电话、电子邮件来往;上了法学院,我都不敢给她挂电话,只能等待她抽空来电话、邮件。凡事有得也有失,对一个家庭来说,得到很多也失去很多,这都是自己的选择。她常在上学和回家的路上,进地铁前,出地铁后给我挂电话,这样可以充分利用时间。 暑期实习每周2 400美元的报酬,一毕业就有十几万美元的起薪,这都是很诱人的。不过,人生最重要的是应该过得快乐。律师职业是我在她很小时就为她设计规划的,虽然在我的引导启发下,学法律、当律师逐渐成了她自己的爱好,在从童年到少年又到成年的十几年里,有意识的磨炼、训练使她具备了成为优秀法学生、优秀律师所必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我们都很幸运,童年的人生设计,“碰巧”成为女儿的最爱。 高强度的学习、工作,有时为了参加上午6点召开的编委会,凌晨4点就得起床审读稿件,一天阅读几百页的稿子,一天十几小时的学习和工作,这都是她自己的选择。 她的知识基础也许不足以使她成为优秀的工程师、成功的科学家、知名的音乐人、卓越的其他职业人。在年纪还小的时候,人生就被定位在律师职业上,失去了更多的选择,会不会有点遗憾? 30年前法学院毕业的辛迪蒂?格林伯克,写了一本畅销书叫《 律师职业转换手册 》,这位美国最著名的、专为律师做职业咨询的专家,在书中细述了具有法律学位的人可以从事的300多种职业。法学院学生广阔的知识背景和法学院的严格训练,使律师可以从事的职业有如此之多,这让我很宽慰。我看,再多也不需要了。我想,如果有一天,不喜欢律师的工作了,她一定可以在那300多种职业中,找到一个合适她,并且能让她喜欢的工作。 这很好,我不会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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