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1: 2004年可谓“建设法治政府丰收年”:《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发布,《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国务院部门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各省(区、市)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22000多项……专业人士评价,中国的建设法治政府之路正在步入一个新阶段。“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这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如何在新阶段祛除沉疴,加快改革,打造法治政府,依然是一个富有挑战而紧迫的问题。 参考资料2: 法治政府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政务透明、公开。它要求政府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公众有权查阅,而且政府应当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凡政府法规、规章和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都应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或公报上公布,并便于民众获取。在这方面,国务院给各级政府做出了表率:像《国务院工作规则》这样的内部工作规则,本来并不属于必须公开的内容,但它被公开了,充分显示出中央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 参考资料3: 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有多重,有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在各种监督方式中,新闻舆论监督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方式。《国务院工作规则》中明确规定了重视新闻媒体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对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国务院报告”。像嘉禾拆迁这样的政府滥用行政权力事件,都是通过新闻舆论监督曝光,并推动事情解决的。今后,应当进一步赋予新闻舆论机关更多的监督权利和职责,也应加强对新闻舆论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保护。 参考资料4: 行政执法不仅要符合“法定程序”,更要符合“正当程序”。如果说,中国从只重视实体的合法性过渡到同时重视程序的合法性是一个伟大的进步,那么,从要求行政执法符合“法定程序”过渡到符合“正当程序”,更是一个伟大的进步!“法定程序”是以该程序是否由法律所规定为标准确立的,而“正当程序”则以该程序是否符合“正当性”为标准设立的。“正当程序”无疑是“法定程序”的更高阶段,所以,只有当我们从“法定程序”迈向“正当程序”时,我们才向“法治政府”靠得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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