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的方法就是论述和证明论点的方法。要想写出一篇好的议论文,必须懂得一定的论证方法。如果有一篇议论文是这样的:开始提出论点,接着摆出一两个事例,然后小结,这样的文章即使观点明确、事例恰当、结构完整,人们读后往往还是觉得道理讲得不透,内容贫乏单薄,文章苍白无力。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运用多种论证方法。 写作议论文常会用到的论证方法主要有: (一)事实论证 这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使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先分论后结论,即开门见山提出论题,然后围绕论题逐层运用材料证明论点,最后归纳出结论。这种结构的方法,比较符合人们的思维认识规律。 1运用事实论证进行论证时列举的事实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 (1)概括总体性事实的说服力在于事实所体现的普遍性,它是对事实的总体或全局的全面性统计或概括。事实论证有很强的说服力。但是,这种完全归纳法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它要求至少具备两个前提: 一是所统计或概括的对象数量是确定的,是有限的并且不太多的。 二是所统计或概括出现的性质是该类任一对象所固有的。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能够得到这种事实材料的人是极少的,因此它的可操作性不强。当对象的数量很大或者无穷大时,就无法使用这种论证方式。 (2)枚举个别事实又称典型例证。由于追求总体性事实有时不可能,有时也并不必要,所以在多数情况下,就采用枚举个别典型事例的论证方式,这在逻辑上称为不完全归纳法或简单枚举法。它是根据某类事物的一部分事物具有某种性质,从而推出该类事物都具有该种性质,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不是必然的,只有在没有遇到反例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增强这种论证方式的途径是尽可能寻找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例。 采用枚举个别事例的论证方式,不要求全面周到,只需枚举几个事例即可。枚举事例要求有一定的典型性,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原则,尽可能不要同类重复。 由于单纯枚举事例很容易流于肤浅和空泛,不利于对观点和材料作进一步的分析,也无法深化论点,因此,在运用枚举法时,一般都很重视抓住个别典型事例作重点分析和阐述,有时甚至追求细节的准确性,做到有点有面,有一定的普遍性又有相当的深度。这样的典型事例分析,往往能把抽象的或深奥的道理与具体生动的事实联系起来,深入浅出,给人的印象比较深刻,有较强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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