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工作中经常需要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申论考试中的“提出对策”,就是模拟机关在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要求考生对此提出的对策建议及方案等,要切实可行,具体翔实,并要论证表达这样实施的充分理由。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公务员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是一个包含了多个环节的复杂过程。问题解决的过程并非是一个按照事先确定的顺序机械地予以实行的过程。随着问题解决活动的深入,新的关系的暴露,已有的想法很可能会发生改变,并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原先被认为很有希望的途径可能成为没有前途的“死胡同”,所以必须对自己提出的对策进行评估。即对初步方案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论证,并在此基础上选定最佳的方案。在实践中,为了评估好各种方案,要求决策者多采用发散思维、逆向思维和求异思维,多挑毛病和不足,多找漏洞。对评估方案进行思维时,又要多采取收敛思维、正向思维和求同思维,目的在于齐心协力,产生思维共振,共同克服方案带来的问题,以期求得方案的最优化。 从理论上说,方案评估的两个最主要指标,就是效益和可行性。所谓效益评估,就是按照解决实际问题这个目标的要求,综合评价和估计每个方案实施后能给人们带来什么效益和能够带来多大效益,此处的效益可能既包括经济效益,又包括社会效益。这实际上是一种利害得失分析。原则上,在实现目标的各种条件中,不可控制因素所占的比重越大,欠缺的必要条件越多,其风险也就越大。因此,要综合比较,求得最佳方案。 在进行可行性评估时,一般要考虑这样几种情况:一是能否保证解决提出的问题;二是付出的代价尽可能小;三是承担的风险尽可能小;四是产生的副作用尽可能小;五是获得的收益尽可能大,等等。 在实际的申论考试中,考生提出的对策主要把握两点:一是与党的大政方针相一致,不能是歪理邪说;二是具有可操作性,不能是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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