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日来,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呼吁,教育支出应提升至占GDP比重4%。其实,这也是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的重要目标之一。
自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到2000年财政性教育支出应达到GDP的4%目标,至今这一比例却远远未能达标。为什么至今仍然难以达到经济欠发达国家都已成超越的4.1%?恐怕不仅仅在于经济原因。
以广东为例。民进广东省委今年提交的调研报告显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负债73亿元。而其《政府工作报告》宣布,2005年广东GDP突破两万亿元大关,达到21701亿元。据说,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我国的香港和新加坡,全年人均GDP是23616元。之所以义务教育欠债巨大,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我们是否建立了完善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是否走出了以县乡为主的教育投入格局?事实证明,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县乡两级为主的教育投入机制是无力而低效的。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教育投入的事权,增加国家财政的资金安排,已成为必然。
我们是否把教育投入上升到法律规范的高度?是否建立起了分级负责制?是否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在近年的全国“两会”上,不断有代表、委员提议出台《教育投入法》,即使不能出台专项法规,但至少应明确和完善教育投入体制,合理划分既确保教育发展所需经费的落实,又能够确保教育投入的公平,改进教育投资的效率,以及未尽职责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通过条款规范下来。
所以,教育投入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多的是态度问题、排序问题乃至机制、法制问题。而从经济原因之外入手,才能找到问题的核心。(安徽省砀山县刘效仁)
|
| 请注意: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或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
|
|
|
| 专题推荐 |
 |
| 健康指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