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西安就业政策解读 硕士可先落户后就业
2007年05月31日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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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毕业生落户西安市政策如下:1、获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与西安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聘(招)协议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迁入西安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高职)毕业生,与西安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可迁入西安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4、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与西安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就业2年以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可迁入西安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对于本科以上学历的市外(西安市城九区以外)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想在西安进行自主创业的,其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可通过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由人才中心协助办理落户、档案托管手续。
毕业生就业程序
高校毕业生在各自院校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洽谈签约后,就可到人才中心报到,报到程序如下: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西安市生源的毕业生:持所需资料(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开具《就业介绍信》、核发《准入证》;毕业生办理完报到手续后,持《就业介绍信》、《准入证》到用人单位报到。
2.西安市区外生源的大专学历毕业生在西安市区就业,由就业单位的主管上级先向西安市人事局网上进行资料申报,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前请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网址:www.haorc.com请在主页点击毕业生服务,再在新页面左上角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未通过者请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到,开具《就业介绍信》。
西安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对2007年应届西安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管理两年,享受对象是:
1.2007届西安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2.被选派到农村从医从教的毕业生;3.被选拔到农村或社区工作的毕业生;4.政策规定需要为其免费保管档案的毕业生。办理程序是申请人毕业后持毕业证、户口本、空白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再持就业介绍信、本人申请办理免费档案托管手续;申请人档案转出须持人事接收单位商调函、存档卡,办理转出手续。
来源:西安晚报
| (责任编辑:石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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