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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分子:大学无隐私
作者:笑蜀
  2007年03月22日08:40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张鸣教授被撤职了,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没有说明撤职的具体缘由,但根据其公开信,大致可以判断,主要原因是“张鸣教授的错误做法给学院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严重损害了学院的声誉”。

  张鸣教授到底什么错误做法,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而令院方怒不可遏呢?原因无非是,张鸣把他在公务上跟上级的争执向媒体公开了。即如院方所述:“把单位内部的问题拿到媒体上大事炒作,张鸣教授在国内开了个先例。”

  张鸣之被撤职,使整个事件的性质发生根本变化。相形之下,张鸣跟他的上级究竟在争些什么,在那些争执中,究竟谁有理谁无理,其实已经不重要了。一个大学的公职人员,竟因为向媒体公开自己跟上级的争执而遭撤职,这个事件本身,实际上比张鸣跟他的上级的争执更意味深长,更值得关注。

  这里问题的关键,取决于张鸣所供职的机构,即人民大学的所有制。如果人民大学是江湖上的草台班子,属于某个老板的私产,而张鸣不过是那个老板的雇员,那么他们之间的争执,就很可能只是简单的私权纠纷,只是一个内部问题,我们作为局外人的确没有置喙余地。

  但显而易见,事情并非如此。且不论教育本来有着强烈的外部性,即便用纯粹的法律观点来判断,作为全部仰仗纳税人供养的公营机构,大学本来就有接受纳税人监管的义务。

  大学是什么地方?通常的说法是,大学是殿堂,或称学术殿堂,或称知识殿堂,或称思想殿堂。而无论名目如何变化,有一点是不变的,即这个殿堂的公共性质一定是不变的,这个殿堂一定只能是公众的殿堂,乃至人类的殿堂,而一定不能是某个领主的私家庄园,一定不能用来划疆自守,裂土封侯。

  就此来说,大学问题无疑是不应该有围墙的,它必须是向公众开放的,一切大学问题,都可以成为公共讨论的素材。任何一所大学所发生的事件,都跟公众利益相关,因此都属于公共事件。大学无隐私,大学无权拒绝舆论阳光的进入。

  诚然,世事混沌之当下,公营机构已经普遍偏离公共轨道。公营机构不服从接受公众监督,不服从公众的普遍意志,而利用自己所垄断的强大的公共资源,只为自己的小团体谋福利,这种现象在我们确实已经是常见。但世事再怎么混沌,大学都没有理由混沌,大学之所以为大学,就在于她的不同凡响,就在于她的高贵和纯粹。大学是一个社会最后的精神高地,一个最后的孤岛,一个最后的灯塔。

  这些道理,身为高级知识分子,有着博士、教授、院长这些耀眼头衔的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的主事诸公,应该再明白不过。他们没有权力把大学发生的事件当作隐私,没有权力躲避舆论的追问,没有权力拒绝公众的压力。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本来就应该坦然面对舆论的追问,坦然面对公众的压力。

  所以,张鸣将自己在公务上与上级的争执公开化,本来没什么了不起,本来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却以此理直气壮地兴师问罪,甚且径直将张鸣查办撤职。更荒诞的事情是,这等荒诞之举,相关方面竟迄今对公众保持着奇怪的沉默。大学体制扭曲到了什么程度,大学失败到了什么程度,至此已无须多言。

 

来源:《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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