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9月14日(本周四)15:00
地点: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
主持人:教育部新闻发言人 王旭明
发布人: 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副局长胡乃钧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光明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 银监会政策法规部立法三处处长徐立军 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处副处长刘晓华
内容:介绍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有关情况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
议程: 一、请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代表财政部、教育部介绍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主要内容及情况 二、请银监会政策法规部立法三处处长徐立军介绍批复国家开发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有关情况 三、请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副局长胡乃钧介绍在全国范围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情况 四、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介绍2005年全国高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总体情况 五、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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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明]:新闻界的朋友们,收看中国教育电视台现场直播的广大观众朋友们,收看人民网、中国网和我们教育部官方网站现场直播的广大网民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关注、参加我们今年的第20次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新闻发布会的主题仍然是一个老话题,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问题。 [15:09]
[王旭明]: 从今年7月25日开始到现在,我们已经连续召开了5次有关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新闻发布会。7月25日,我们向大家介绍了资助高校贫困学生工作的有关情况;8月15日我们请来了部分高校的代表和部分依靠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成长成才的学生代表和记者朋友见面;8月16日教育部举行第17次发布会,介绍了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的有关政策;8月25日教育部举行第18次新闻发布会,由教育部有关官员介绍资助国家困难学生政策最新进展情况,今天是第5次。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就一个方面的内容,连续召开5次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这在我们教育部的历史上不多见,在我们新闻发布的历史上也是第一次,可见这个话题的重要性。我想,我们概括起来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国家资助困难学生这样一个体系,至少我认为具有五个方面的特征: [15:14]
[王旭明]:第一,时代性。扶贫助困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是时代发展到今天,如何让这一传统美德焕发出今天的时代光彩,我想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由过去单纯的“给”,给钱、给物,变成奖,减、贷、助、免不同的形式。仅仅一字之差,由过去一个“给”,变成现在的全过程,不仅要给,还要看是不是发挥了效果。应该说,这是扶贫助困的美德在新时代、新形势、新情况下焕发的新内容。 [15:20]
[王旭明]:第二是科学性。任何一个政策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是在实践当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我们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例,实施几年来,先后调整了还息期限、贷款银行等,通过一系列变化,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政策在不断地调整、不断地完善、不断地充实,使它不断趋于完善合理,充分体现最正确的科学性。 [15:21]
[王旭明]:第三是普惠性。应该说在资助困难学生和资助困难学生任何一项义举里面,这是一项受惠人数最多,受惠面最广的一项政策,所以它的普惠性在这里体现最多,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一个生动、具体的体现。 [15:23]
[王旭明]:第四是辐射性。我们过去说了,一项义举可以救活几十个人、几百个人,但是这样一项好的政策却可以使成千上万的人受益。特别是这样一个政策对于促进大学生转变观念、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15:23]
[王旭明]:第五是公开性。任何一项政策都要在公开中获得人民群众最广泛、最大程度的认可,就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来说,我们每年都开若干次新闻发布会公布,同时让所有当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人手一册获得有关这样政策的说明。同时,每年大学新生入学前我们都开设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布等等,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我们这项政策的具体内容,监督它的执行情况,让广大人民群众一起来参与政策的执行。我觉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具有这五个方面的特性,当然记者朋友们可能还能归纳出很多,但这五个方面足以说明这样一项政策是当前我们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好、最有效的一项政策。 [15:24]
[王旭明]:我们今天就这一项政策最新的变化,即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向各位进行通报。我们今天请到了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先生;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副局长胡乃钧先生;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女士;银监会政策法规部立法三处处长徐立军先生;财政部教课文司教育处副处长刘晓华先生。谢谢几位官员。首先有请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代表财政部、教育部介绍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 [15:25]
[崔邦焱]:记者朋友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重视下,各地人民政府、各高校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在9月1号,也就是在我们新学期开学的时候,教育部、财政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经过长时间的、反复调查、研究讨论,在9月1号向全国印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为推行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一个重要的配套政策,做好我们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配套政策。 [15:25]
[崔邦焱]:首先,我介绍《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内容。 [15:27]
[崔邦焱]:一、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的意义: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有关精神,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该项政策的出台,在完善高校资助体系,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等方面有积极意义。 [15:28]
[崔邦焱]:(一)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对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力度,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的还款负担,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5:28]
[崔邦焱]:(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有利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的结构,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广大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以及广大农村还存在人才匮乏的状况。《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供求矛盾和基层单位的人才紧缺状况,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15:29]
[崔邦焱]:(三)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对于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理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教育、财政和银行各方关系,化解贷款风险,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积极作用。 [15:29]
[崔邦焱]: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15:29]
[崔邦焱]:(一)“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含义: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指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艰苦地区的艰苦行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参照办法规定的原则,制定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 [15:29]
[崔邦焱]:(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申请条件: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是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三是毕业时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四是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15:31]
[崔邦焱]:(三)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工作程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这些工作都是在毕业离校之前完成的,学生在办理离校的手续的时候都要向学校提供这些文件。高校根据上述材料,审查申请资格,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关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一个月内将审批确定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给有关高校及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将有关审批文件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国家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高校毕业生采取逐年代偿资助的办法,毕业后第一年和第二年各代偿助学贷款本息的30%,第三年代偿本息的40%,三年代偿资助完毕。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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