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学“择校”须谨慎 弄不好上了白上 |
| 学位认证:“海归”求职通行证 |
|
| 高飞 |
|
据新华社南京8月10日电 经历4年的海外学习,怀揣着本科文凭的小张,不久前在无锡新区一家外企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然而在试用期满、双方决定签约时,公司要求小张提供“外国学位证书认证”,这可把他给难住了。
出国时,小张并没有听说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要经过认证。当他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学位认证时却被告知,他在瑞士就读的学校不在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学校之列。由于得不到学位认证,最终小张与心仪的工作失之交臂。
明明拿到了当地学校的学位证书,为什么在国内不予认证呢?有关“学位认证”,早在200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就发文,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合作开展外国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证书的认证咨询工作。2001年江苏省人事厅也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定了学历证书的认证对象、范围及办法。
据无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教育部对以下几类学校颁发的学位不予认证:未经教育部认可的海外大学;未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合作办学,即在第二国获得第三国学位;未经教育部认可的本国合作办学。符合条件的认证申请人,教育部将对其是否在学位颁发学校就读、是否获得该学位、该学校是否为所在国政府或权威评估机构认可等内容进行确认。
“学位认证”是非强制性的,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求就职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对其学位进行认证,大部分著名外企也把它作为录取签约时的要件之一。
有关专家指出,“学位认证”是教育部对“海归”人员教育成果的肯定,也是“海归”人员求职的重要“通行证”。8月份是大中学生出国留学的高峰期,即将跨出国门的学子,一定要掌握充分的学校信息,选择规范的留学中介,并向权威部门咨询有关政策,使自己的教育投资能够达到预期的收益。(高飞)
《中国教育报》2005年8月11日第1版
|
| 请注意: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或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
|
|
|
|
 |
 |
|
| *人民头条 16元/月发送TTD到8166订阅*
|
| 第一手的新闻资讯,让您立刻掌握天下大事! |
| 人民资讯MINI站 联通用户发送
N 至9510 |
| 人民网手机门户 北京移动用户发5988到01268 |
|
|
 |
|
 |
|
|
|
| 专题推荐 |
 |
| 健康指南 |
 |
| 招商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