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移民”实为一种“金钱特权”?
笔者实难苟同河南学生出钱享受津沪两地的高考政策,对这种跨省高考合作,河南有关官员评价为“双赢”。固然,此举似乎想打破高考招生地域间事实上的失衡,但用金钱赎买来的权利,实则还是一种特权——“金钱特权”,且这种“金钱特权”更加赤裸裸……>>>>
取消教育发达地区的名额特权?
“赎买”的形式成为高中移民,城市外来人口子女是否至少也应该通过税费,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折抵的方式获得同等待遇。而从根本上说,取消教育发达地区的名额特权,首先实现按各省人口比例公平分配名额,再逐步过渡到按考生比例分配名额基础上的高校自主招生,也许是我们必须思考的方向……>>>>
高中移民在强化教育阶层倾向?
南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刘清华博士认为,促进社会公平,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促进教育公平,就是要努力缩小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受教育的差距,为处境不利人群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民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讲,高中移民可以缩小教育的地区差异,但高中移民却在强化教育的阶层倾向。高中移民,让优势阶层利用地区差异,这种“强强联合”,会加剧社会的阶层划分。一些出身于无钱无权家庭的人,受教育时面临相当不利的环境,受教育机会不公平,随之会造成就业机会不公平,可能引起“贫穷――失去或缺少教育――贫穷或更加贫穷”的恶性循环……>>>>
“高中移民”实质是花钱购买考试的权利?
高中移民是当前
各地高考录取比例差距较大状况下的一种无奈之举,其实质是花钱购买考试的权利。它对高考的地区性不公平提出了挑战,但同时却又加剧了教育的阶层不平等……>>>>
高校应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阶段过渡:
实现教育公平正当时。教育公平应该作为教育公共政策的价值基础,把优质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
一是改善基础教育阶段的城乡差距,实行教育资源配置城乡一体化,使城乡居民享受平等的教育待遇;二是改变重点中学制度,改善正在扩大的阶层差距,贯彻基础教育均衡化方针,这是减少高等教育阶段的阶层差距的关键所在;三是改革高考招生录取制度,逐步过渡到大致按照考生人数平均分配各地招生名额。
政府应当成为维护和促进教育公平的社会主体,政府行为的底线,至少是不人为地制造差距和扩大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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