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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踩踏事故致6人死亡报道续
受伤学生陆续出院 赔偿标准初步确定
  2006年11月20日18:23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人民网都昌(江西)11月20日电 记者任江华、江常问报道: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踩踏事故最新进展,截至记者发稿时止,90余名因受伤受惊吓住院的人中,大部分陆续出院,还有28人在都昌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住院,另外,还有11名重伤学生在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其中3人在重病监护室。

  都昌县“11·18”踩踏事故安抚善后组负责人介绍说,19日下午,都昌县保险公司将人身意外事故死亡赔偿金每人1.1万元送到遇难学生家长手中。今天上午,江西省保险公司为6位遇难学生家长送来1万元慰问金。今天下午县财政已拨付30万元用于遇难学生赔偿。

  据称,根据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江西省2005年度统计数据,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20年╳ 3265.53元/年,计65310.6元;丧葬费为6月╳1140.67元/月,计6844元,以上两项合计72154.6元。非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20年╳718.31元/月╳12月,计172394.4元;丧葬费为6月╳1140.67元/月,计6844元,以上两项合计179238.4。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结合该县司法实践,精神抚慰金均为5000元至2万元之间,法院审判一般在1万元以内。据悉,6名遇难的学生中有2名非农村户口,4名农村户口。

  这位负责人还说,县委、县政府会适当考虑遇难学生实际困难,酌情提高赔偿标准。

  有遇难学生家长对记者表示,他们对赔付多少钱无所谓,但相信政府会一碗水端平,公平公正合理的处理好善后事宜。

  死亡学生名单(6人 )

  曹  剑  初一(1)班  土塘镇农民街 1996年5月生
  段梦涛  初一(1)班  土塘街上住(湖北人)1996年5月生
  刘扬江  初一(2)班  土塘镇土桥村刘家咀 1995年9月生
  刘早红  初一(3)班  土塘镇土桥村刘家咀 1996年7月生
  刘贤麟  初一(5)班  狮山乡刘家村 1995年12月生
  黄玉双(女)  初一(6)班  土塘镇扬港村黄家湾 1995年2月生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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