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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人“逐瘈狗”說起

2026年09月18日08:16 | 來源:光明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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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8日是第20個世界狂犬病日。眾所周知,狂犬病是一種致死率極高的世界性疫病,即使在醫療發達的21世紀,人們面對狂犬病發作,依舊缺乏有效救治手段,只能依靠前期預防。

世界上最早的狂犬病記錄,可追溯至公元前2300年美索不達米亞的法典。在中國,成書於先秦時期的《左傳》亦有相關記載。在此后的古籍中,對狂犬病的記錄更是屢見不鮮。那麼,中國古代先民是如何認識、防治這一人畜共患的疾病的呢?

從呂后“病犬禍而崩”說起

學界普遍認為,《左傳》襄公十七年(前556)“十一月甲午,國人逐瘈狗,瘈狗入於華臣氏,國人從之”的記載,是中國古籍中關於狂犬病的最早記錄。“瘈”,亦作“狾”“猘”,意為狂,“瘈狗”即狂犬。從“逐瘈狗”的記錄可知,至遲在春秋時期,古人已對狂犬病有了初步認識。從字裡行間不難看出時人對狂犬的恐慌之情。

古人忌憚“瘈狗”,因為它咬人致病,且人一旦感染狂犬病,無論身份貴賤,通常難以存活。西漢初期權傾天下的呂后,其死因便與“犬禍”直接相關。《漢書·五行志》中有詳細記載:“高后八年三月,祓霸上,還過枳道,見物如倉狗,橶高后掖,忽而不見。卜之,趙王如意為祟。遂病掖傷而崩。”這一記載源於司馬遷《史記·呂太后本紀》,唯《史記》“橶高后掖”作“據(據)高后掖”。或認為“據”為“噱”之訛寫,“噱”“橶”均有撕咬之義。東漢王充在《論衡·死偽篇》中對呂后的死因,亦有明確的記載:“呂后出,見蒼犬,噬其左腋。怪而卜之,趙王如意為祟,遂病腋傷,不愈而死。”漢人重巫,故將呂后死因與被她害死的趙王如意聯系在一起。根據今人研究,呂后真正的死因應為“蒼狗”咬傷左腋,誘發狂犬病發作身亡。

這隻“蒼狗”是否為狂犬?學者注意到,呂后被咬時值農歷三月,正是犬類狂躁高發季節。唐代孫思邈《備急千金要方》提到,“凡春末夏初,犬多發狂”。入春后氣候轉暖,貓狗等動物進入發情期,極易攻擊人,民間至今流傳“菜花黃,癲狗狂”的諺語。呂后於三月上巳日(三月初四)被“蒼狗”咬傷,七月病情急劇惡化,七月辛巳日(七月三十)病逝。病程前后經歷一百四十余天,完全符合狂犬病潛伏期與發病周期特點。另外,呂后被咬傷部位為“左腋”,現代醫學証實,狂犬造成的“傷口部位越靠近頭部及上肢,其發病率越高”。綜合來看,咬傷呂后的“蒼狗”為狂犬的概率極高。呂后受傷后,本應積極治療,而囿於重巫觀念,隻做佔卜,未做真正重要的傷口消殺與救治處理,最終釀成悲劇。

“國狗之瘈,無不噬也”:古人對狂犬病的認識

呂后的案例不具有代表性。它並不能說明漢代人完全不了解狂犬病的發病原理和傳播規律。早在春秋時期,人們對狂犬病及其傳播途徑就有著清晰認知。《左傳》哀公十二年(前483)有“國狗之瘈,無不噬也”的記載,所謂“國狗”,唐代孔穎達認為是“家狗”。這表明春秋時期,人們已認識到家狗在癲狂后會肆意咬人,傳播病毒。這與現代醫學認為的狂犬病主要傳播途徑——由狂犬直接咬傷所致——十分接近。

《漢書·五行志》提到,“旱歲犬多狂死”,包含了漢人對狂犬病毒致命性的認識。長沙馬王堆漢墓帛書有《五十二病方》,其中有“狂犬嚙人方”和“犬噬人方”,反映出時人對普通狗咬人與狂犬咬人的區別有明確認知。兩晉時期葛洪在《肘后備急方》中指出:“凡猘犬咬人,七日一發,過三七日不發,則脫也。要過百日,乃為大免耳。”對人感染狂犬病毒的潛伏期有較為科學的認識。“過三七日不發,則脫”與“要過百日,乃為大免”的認識,與今人所了解的狂犬病一般潛伏期為二十至九十天的認知極為接近,尤為難能可貴。

唐代孫思邈不僅指出春末夏初狂犬病多發,還特別提醒世人提高警戒,“小弱持杖以預防之”﹔如若“防而不免”,需在百日之中用灸來處理傷口,百日內不發作,則脫離危險,否則一旦發病必死。此外,孫思邈還指出,狂犬咬人后“令人狂,精神已別”,說明其對狂犬病的發病機制有了較為科學的認識。孫思邈對狂犬病的發病率、發病季節、高死亡率及重視預防等認知,對后世影響深遠。

敦煌吐魯番醫學文獻《長卷》中也收錄了與狂犬咬人相關的記載。其中提到,人被狂犬咬后二十天左右,需格外注意防治,說明邊疆地區人們也已了解狂犬病的潛伏期。在清人趙濂《醫門補要》中,記載了一個狂犬病潛伏期過后發作身亡的案例:有一人看見食碗靠近就特別驚恐,醫生追問其是否被狂犬咬過。他回答曾被狂犬咬傷,但一直未發作,且傷口早已痊愈。醫生判斷他屬狂犬病潛伏期過后發作,告知他准備后事,當晚病人即身亡。

消毒與用藥:古人的防治手段

由於狂犬病危害較大,古人特別重視對犬隻的管理。早在秦漢時期,即已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養狗官制。中央以少府和水衡都尉為首,少府之下鉤盾有屬官狗監等﹔水衡都尉掌管上林苑,官奴婢為最底層養狗人員。地方則有由以縣令(長)為首、各級管理倉庫的官吏為主的養狗機構。至唐宋時期,為管理宮廷犬隻,專門設置狗坊這一官方養犬機構﹔並設置一套包含五坊正副使、五坊使押衙等在內的管理體系,管理唐代宮廷犬隻等多種動物。此外,為更好地對社會犬隻進行有效管理,還以律令的形式對犬隻管理與人犬傷害等情況提出多項強制規定,並積極落實在司法實踐中。這些制度多為后世所延續。

古人在重視預防的前提下,亦在不斷探索治療狂犬病的良方。在《五十二病方》中,治療狂犬咬人的病方主要有三條:其一,取兩塊長石互相摩擦,取其屑末外敷在傷口之上﹔其二,反復攪拌漿水並倒入杯中,再取少許灶內的柴灰置於漿水中,然后讓病人服下﹔其三,將礜石與橐莫兩種藥材研成粉末並用半杯醋送服。不難看出,這些病方包含外敷消毒和內服藥物治療兩種途徑,其消毒方式及用藥對后世影響深遠。《武威漢簡醫書》中也記載了治狗咬人的病方,其方法主要是燔燒狼毒,用以外敷傷口,待傷口干燥后,再敷以膏藥。這裡雖然並未明言是治普通狗咬傷還是狂犬咬傷,但對傷口的處理方法應該包含了《五十二病方》一樣的消毒原理。

葛洪在《肘后備急方》中也提到遭狂犬咬傷后內服用藥:“每到七日,輒當飲薤汁三二升。”除了飲用“薤汁”外,《肘后備急方》中還提到服用蟾蜍鲙亦可用於治療狂犬咬傷。在南朝劉宋時期,張暢的弟弟張牧“嘗為猘犬所傷,醫雲宜食蝦蟆膾,牧甚難之,暢含笑先嘗,牧因此乃食,創亦即愈”。“蝦蟆膾”亦即“蟾蜍鲙”,從“創亦即愈”的記載來看,其藥效得到了印証。此外,還有一些內服藥物可用於治療狂犬病。如《外科醫鏡》一書中記載,清道光丙午年(1846)冬天,作者路經湘潭,“見米船伙卒病,心腹剜痛,煩躁欲死,百藥罔效”。恰逢同船一客人拿扇子一扇,見病人畏風戰栗,才認出是狂犬病發作。於是用地榆敗毒散濃煎灌服,“急灌一劑,而神識清,再劑,其病若失”。地榆敗毒散也成為后人治療狂犬病的常用藥物。

尤為珍貴的是,《肘后備急方》記載了最早的“以毒攻毒、免疫防控”的治療思路:“仍殺所咬犬,取腦敷之,后不復發。”捕殺傷人狂犬后,取其腦組織外敷傷口,以阻斷發病,原理與現代抗毒血清和狂犬病疫苗治療邏輯高度相似。在回鶻醫學文獻中亦收錄了此類治療方法,反映了中古時期中原與邊疆地區醫學的交流互鑒。

清人文晟《急救便方》中提到被狂犬咬傷的急救法,“受咬后,立至溪河,將傷處洗,擠惡血淨盡,多飲生姜汁,則毒可解,仍封扎傷口,勿使受風”。反映出時人已深知及時清理傷口的重要性,“勿使受風”表明古人對狂犬病患者畏風的症狀有清醒的認識。明代汪機《外科理例》記載了一個案例:一人被狂犬咬傷后,牙關緊閉、神志不清,醫生通過刺傷口放毒血,再以隔蒜艾灸傷口,配合口服玉真散、解毒散,最終患者痊愈。

從古代典籍記載來看,古人對狂犬病的發病時間、傳播路徑、臨床症狀、致死風險均有較為科學的認識,且形成了官方管控、事前預防、清創消毒、內服外敷、免疫防控的防治體系。雖然受時代局限,治療方法較為質朴,療效十分有限,但其中凝聚著古人直面疫病、不斷探索的生存智慧,為后世狂犬病防治研究留下了珍貴的醫學史料與文化財富。

圖片由作者提供

(作者:鐘良燦,系重慶師范大學歷史與社會學院副教授)

(責編:李依環、孫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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