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修訂職業教育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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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8月11日獲悉,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近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新修訂通過的《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此次修訂立足山西全方位轉型發展人才需求,以38條精准條款補齊職業教育發展短板,重點強化產教融合制度支撐,為全省職業教育提質、技能人才培育筑牢法治保障。
在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方面,《實施辦法》明確表示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結構、就業需求、人口變化等實際情況,推動職業學校整合優化,支持發展職業本科教育,推動中、高、本各層次職業學校貫通招生、長學制培養,鼓勵應用型本科學校舉辦職業技術學院或開設職業技術專業。同時,啟動“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按照“少而精”原則優化布局,實現各層次職業教育在專業設置、培養目標、課程體系上的無縫銜接。
針對產教融合這一核心環節,《實施辦法》打出政策“組合拳”。建立專業動態調整機制,要求山西省教育廳定期發布重點緊缺、改造升級、限制撤銷專業“三張清單”,引導學校優先發展與能源轉型、產業升級及文旅、康養、托育等民生領域相關的專業。創新校企合作模式,支持校企共建產業學院,與產業園區、科研機構共建市域產教聯合體、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
為激發企業開展校企融合積極性,《實施辦法》明確建立“財政+用地+稅費”組合激勵機制,給予產教融合型企業稅費減免、資金扶持及用地保障,允許企業以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依法參與辦學,推動企業由“配合者”轉變為“受益者”。
在關鍵要素改革上,《實施辦法》突出“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支持專業課教師到企業實踐,要求規模以上企業安排一定比例崗位接納教師實踐,並允許職業學校通過直接考核從企業優秀高技能人才中招聘緊缺專業教師。同時強化學生權益保障,明確學生崗位實習須簽訂三方協議,實習單位需支付合理報酬,並強制其購買實習責任保險。
山西省教育廳一級巡視員王東表示,山西省教育廳將把法規條文轉化為具體的任務清單、項目清單和責任清單,確保各項創新舉措落地見效。(記者韓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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