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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以觀德”內涵新探

喬小慧
2026年05月09日08:06 | 來源:光明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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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作為儒家“六藝”之一,當前已有不少論著對其進行多維度的考察,但多集中在“射禮”“射俗”或“射術”等層面上,而對“射德”問題缺乏系統的闡釋。如袁俊杰的《兩周射禮研究》只是考察了射禮的演變、制度、程序與儀式等內容﹔顧濤《論射以觀德的禮義生成》一文雖然系統地論述了“射以觀德”的形成與儀式問題,但對“德”“觀德”等內涵卻未揭示。當前學界對《禮記·射義》所提出的“射以觀德”、射者“可以觀德行”(《禮記正義》)所涉及的“觀德”問題未能予以專門闡釋,而且還忽略了古人所講“觀盛德(盛德,即國泰民安的景象)”這一維度。而“射德”作為射藝與射禮的主要功能與精髓,值得我們專門探討。於此,本文將在文獻解讀與各種史實考辨的基礎上,對“射德”問題進行考索並闡釋其內涵,揭示其精神所在。

“射以觀德”之“德”,首先是指射藝過程中表現出的才能與品德。一方面,指賢者應兼有射才與樂才之“德”。《禮記·射義》提出“射以觀德”問題后,引用孔子之言予以作答:“射者何以射?何以聽?循聲而發,發而不失正鵠者,其唯賢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則彼將安能以中。”孔子認為,聽音樂節奏而發射且能夠射中目標,隻有賢德之人才能達到,不肖之人是做不到的。因此,孔子對“射德”的解釋立足在“射中”與“樂節”相應。這種解釋實際是對射者展示射藝時音樂與射技兩方面才能與素養的要求,即“文(音樂)武(射箭)兼備”才是真正有“德”。另一方面,《禮記·射義》又從射者禮儀、心態、形體、姿勢、效果等方面來觀“德”:“射者,進退周還必中禮。內志正,外體直,然后持弓矢審固。持弓矢審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觀德行矣。”此段話直接指出,射手進入射場應當“中禮”(符合禮儀)、心態端正、形體正直、手持弓箭要專注穩定,才能射中,借此來“觀德”。據此可知,在孔子及其傳人那裡,“射德”更強調的是對“禮儀”、行為、舉止與“射才”“射績”的綜合考察。不僅如此,孔子及其弟子又認為“射”為仁之道,由此可以觀仁德。孔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孔子認為君子之爭在於“射”,能夠講禮節(揖讓、飲酒)方為君子。其弟子闡釋時也要求射藝先當求“正諸己”,不中則“不怨勝己者”,要“反求諸己”,這樣才有仁德(類似我們常說的“武德”)。

“射以觀德”之“德”,不僅在於射藝時的“武德”表現,還在於從事射藝者自身的德性。《禮記·射義》記載孔子演習射禮時,將“賁軍之將,亡國之大夫,與為人后者”三類視為無“德”、無資格參與射禮。而將“幼壯孝弟,耆耋好禮,不從流俗,修身以俟死者”“好學不倦,好禮不變,旄期稱道不亂者”視為各司其職位。這就意味著對參與射藝者的德行考察不僅在射藝本身,更在其品行、節操與個性。如“好禮”“修身”“好學”為品行節操,而“不從流俗”“好禮不變”則為個性。這種“德”實際是儒家修身的准則與目標。

“射以觀德”除“觀”射藝時之武德以及射藝者自身德性外,還有觀“盛德”之義。觀盛德是通過射禮或射藝的展演來彰顯聖王之功德。《禮記·射義》“其節”一段在列舉大射禮時所配音樂后指出:“明乎其節之志,以不失其事,則功成而德行立,德行立則無暴亂之禍矣。功成則國安。故曰:射者,所以觀盛德也。”由此可知,“射以觀德”的“德”已不僅僅是射者本身之德、射藝應有之德,更是聖王之盛德——治國德行。通過射禮之樂來明志、來彰顯大射之功,借此達到“德行立”的目的。“德行立”才沒有“暴亂之禍”、才“國安”。《禮記·射義》“古者天子以射選”一段也強調,“以立德行者,莫若射”。要通過射藝來擇選“諸侯、卿、大夫、士”,“射選”過程中,配合禮樂。“觀盛德”不僅僅是觀聖王之德,更是觀諸侯之德。《禮記·射義》雲:“射者,射為諸侯也。是以諸侯、君臣盡志於射,以習禮樂。夫君臣習禮樂而以流亡者,未之有也。”由此可知“盛德”主要是君臣共同借助射藝與禮樂的學習、培養來實現的。這樣,“射以觀德”就從單純的射藝素養上升到借助射禮與音樂來展示治國“盛德”層面上。

《禮記》借孔子及其弟子言論將“射以觀德”問題由射藝本體轉向治國安邦,表面上似有割裂之感,實際上是將射“德”問題由個體上升到國家、社會層面。射藝之“德”是關乎射藝行為以及參與者的德行,也是上古每一位賢者所必具之“德”。國家在選舉賢人為諸侯、卿等官員時,主要是借射“德”來考察。射“德”不僅包含射績,也包含射藝表演時與《詩經》禮樂的配合度。借這種集才、德、藝於一體的選賢方式達到治國安邦目標的同時,也發揮其展現“盛德”的功能。由此,我們更清楚地認識到“射以觀德”實際上是基於“射藝”與“射禮”兩個維度來闡釋射“德”。長期以來,人們對此點認識不夠,遂模糊“觀德”的層次區別。特別是人們在談論觀德之義時,通常強調射藝之德,而對射禮之“盛德”重視不夠。

結合先秦乃至后世所出現的各種與“射藝”相關的故事與史實,還可印証“射以觀德”的觀念與精神。如《孟子·離婁下》借逄蒙學射於羿,因羿“愈己”而殺之,並與庾公之斯學射於“端人”尹公之他而不殺其師祖子濯孺子兩件事對比,說明師德對射者德行培養的重要性:射者師承有德之人——“端人”,則“端人”之徒行為必端——“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又由“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廢。抽矢扣輪,去其金,發乘矢,而后反”(《四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一語可知,射者當有忠君之德。《列子·湯問》所述飛衛、紀昌對射一事,實際上是對孔子闡釋“射以觀德”時所雲“君子無所爭”“不怨勝己者”之語的故事化演繹,高手對決當以德(相互敬重忍讓)為重。又如明人陶汝鼐撰《學射箴·示翼兒》:“生男懸孤,用昭英特。六藝之中,射以觀德。揖讓無爭,心手調合。持滿穿楊,專精貫虱。匪貴粗豪,徒然破革。乃武乃文,德分優劣。矍圃吾師,羿善為賊。勖爾儒生,勿忘明哲。心去殺機,而有愚色。拔箭猿啼,潛神默奪。豈若凶徒,恃勇斗格。強敵在前,矢窮弓折。三復斯言,念終柔克。”(《榮木堂文集》卷之十二)可以說全面將射藝之“德行”詩化。張居正講評《鄉射禮》“射不主皮”時曾慨嘆:“古昔盛時,尚德而不尚力,其道如此。今世衰禮廢,列國兵爭,惟以強力為尚,雖禮射亦主於貫革,而尚德之風,不可復見矣。”(陳生璽校注《張居正講評論語》新1版)強調的也是“射以觀德”之古風。

通過以上對“射以觀德”之“德”與“觀德”內涵的闡釋與辨析,我們可以發現,“射”作為儒家“六藝”,不僅僅是“尚武”精神的體現,更是“尚德”精神的外化形式。古人以射箭為中心,將教育、禮儀、道德、競技結合起來,並用以選用賢才,考察其才能與道德水平。西周時期的大射、賓射、燕射、鄉射等四種射禮,在功能上均有選拔人才的作用,如大射用於天子、諸侯祭祀前選拔參加祭祀的人員﹔賓射用於諸侯朝見天子或諸侯相會﹔燕射是宴會賓客時舉行﹔鄉射是地方官員為薦賢舉士而舉行。其中離不開通過射禮來觀德這一目標。“射以觀德”可以說是古人寓德於武的智慧體現,也是中國人格物致知哲學智慧的體現——即善於從各種事物、行為中“格德”。“射”有射德、“御”有駕馭之德,各行各業均有德。“射”是軍事之“德”的禮儀化,是吉禮、賓禮、嘉禮與軍禮融合的體現。如今我們闡釋“射以觀德”這一問題時,不能僅僅從其禮儀形式、制度等方面來考察,而應當將其“觀德”的內涵、功能與精神等揭示出來,以彰顯古人的智慧與優秀文化精神。這對當今學校教育及青年的道德培養、全面發展也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作者:喬小慧,系鄭州大學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協同創新中心特邀研究員)

(責編:李依環、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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