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教育

福建全省推行中小學春秋假

2026年05月07日15:49 |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222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收藏小字號

點擊播報本文,約

人民網北京5月7日電 (記者李依環)近日,福建省教育廳等十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實施中小學春秋假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明確在福建全省推行中小學春秋假制度。該制度重點在義務教育階段推行,各學段可錯時安排,九年級可結合備考彈性實施,鼓勵有條件的學前教育、普通高中參照探索實施。

《意見》明確,春秋假原則上安排在春、秋學期中期,分別為4月-5月、10月-11月,春假、秋假時長各為2-4天,全年總計不超過6天,具體天數由各地統籌確定。假期可與法定節假日、雙休日銜接,或結合學校實踐、文體活動開展﹔農村及沿海地區可結合農時、漁汛靈活調整。

《意見》還指出,福建省各地需鼓勵用人單位靈活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方便家庭假期出行﹔文旅、體育等多部門要指導各類場館假期面向學生及家庭推出免費或優惠服務,延長開放時間並開展特色實踐活動﹔交通、公安部門做好假期運力調配、交通疏導與安全保障,落實兒童票價優惠。

針對雙職工家庭、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群體的現實需求,《意見》提出建立健全“黨政部門主導、學校社區協同、社會力量參與”的公益托管服務體系。各地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指導學校、社區、青少年宮、兒童之家等陣地,在假期提供以看護為主,兼顧興趣培養、素質拓展的公益托管服務。托管服務要堅持非學科類導向,重點開展自主閱讀、文體活動、興趣拓展、實踐體驗等內容,可結合學生特點組織開展心理輔導、親情連線等特色活動,嚴禁組織集體補課或變相培訓。

《意見》還強調,各地各校要嚴守“雙減”要求,不得因春秋假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假期原則上不布置書面作業﹔嚴禁學校、教師組織集體補課,嚴禁與校外機構合作開展學科類培訓。同時,嚴厲查處培訓機構假期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暢通舉報渠道,接受社會全方位監督。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目前全國已有10余個省份全省推行中小學春秋假,包括浙江、四川、江蘇、安徽、重慶、山東、湖南、貴州、海南、雲南、遼寧和河北等地。此外,甘肅嘉峪關、隴南與定西市安定區,廣東佛山、陝西漢中、湖北恩施、青海海西州等地也明確實施中小學春秋假。新疆烏魯木齊市、昌吉州等地推行“春假+雪假”制度。

(責編:郝孟佳、熊旭)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