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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高校青年教師教學科研環境

2025年11月19日08:32 | 來源:光明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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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光明時評】優化高校青年教師教學科研環境

每周承擔十余課時的教學,課后還需投入大量時間答疑、指導學生論文﹔科研上,“非升即走”的考核壓力懸在頭頂,必須在有限聘期內爭分奪秒申請課題、發表高水平論文﹔此外,還有繁重的院系行政事務、學科建設、會議活動等擠佔本就有限的精力……近年來,高校青年教師群體的“負擔過重”問題引發廣泛關注。日前,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高校青年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減輕非教學科研負擔,減少安排青年教師從事一般行政事務性工作”等,奠定“減負鬆綁”基調。

《指導意見》的出台,是高校青年教師政策支持體系從“項目思維”“制度思維”向“生態思維”的重要跨越。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青年教師成長,2012年起實施專項人才計劃,2018年出台《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構建了較為完整的制度保障體系,吹響了推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集結號。此次《指導意見》著力優化科研與教學生態,有利於系統提升青年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與核心競爭力,為高等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夯實根基。從宏觀上看,此舉是深入貫徹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體”戰略的關鍵部署,能夠從源頭強化國家戰略人才力量,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持續動能,支撐保障教育強國、科技強國和人才強國建設。

嘗試建設更加公平、包容、可持續的發展生態。一是改革評價機制,破除“唯帽子、唯論文”。以取消人才稱號作為評價指標、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打破以量化排名為主的“符號化激勵”等,推動科研評價從“制度同構”轉向尊重學術多樣性與深度﹔營造包容“慢科研”與范式創新的學術生態,構建支持學術自主發展的制度環境。二是規范人才引育,強化全過程培養。以放寬高技能人才的年齡與學歷限制、實施職業發展導師制、設立預聘長聘制等,減輕青年教師短期績效壓力,拓展其成長空間,增強歸屬感,推動人才管理從“契約約束”向“心理契約”轉型,力促人才與組織目標的長期契合。三是提升服務保障,營造潛心育人環境。通過薪酬與住房保障改革,緩解青年教師生活壓力﹔精簡非教學科研事務,釋放其認知資源,為教師專注教學科研、激發內在動機與創造力提供制度支持與條件保障。四是優化教學評價,引導教師回歸本職。提高教學業績和成果在績效分配、職稱評聘中的權重,進一步樹牢教學工作中心地位﹔將課程建設、教學改革成果納入學術評價體系,糾正“重科研、輕教學”傾向,推動教學與科研協調發展,實現育人本位回歸。

真正做到讓青年教師輕裝上陣,要多方施策、久久為功。首先需健全協同治理機制,將《指導意見》的宏觀要求分解為重點任務清單、部門責任清單和跨部門協作事項清單,明確各項任務的責任主體、時間節點與成果形式,落實定期調度與聯合督辦,確保責任層層傳遞、協同無縫銜接,形成政策合力。其次需深化評價體系改革,發揮改革“指揮棒”作用,建立以教書育人實績和創新發展貢獻為導向的多維評價體系。實施長周期評估,支持青年教師潛心從事原創性研究﹔將評價結果與職稱晉升、績效分配、資源分配強挂鉤,真正實現“優勞優得”,激發青年教師內生動力。還需推動資源精准下沉,激活院系主體作用,賦予院系在教師聘任、考核與資源分配上更大自主權,使其能“因學科施策”。建實建強高校教師發展中心,打造資源整合與賦能平台,為青年教師提供全周期支持,包括系統化培訓、科研平台接入、心理健康服務等。最后落實動態閉環管理。建立“監測-評估-反饋-改進”的動態閉環管理系統,圍繞隊伍建設核心維度設定量化指標,要求高校開展自查和總結﹔引入第三方獨立評估,定期對政策落實效果進行客觀研判﹔暢通青年教師反饋渠道,將監測評估結果與一線意見作為優化政策的重要依據,保障《指導意見》持續煥發生命力。

(作者:仇芳,系浙大寧波理工學院講師)

(責編:李昉、郝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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