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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協:推選院士候選人要嚴格遵守“十不准”

2025年04月27日08:29 |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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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推選院士候選人要嚴格遵守“十不准”

  4月25日,中國科協印發《中國科協辦公廳關於組織推選2025年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啟動全國性學術團體推選院士候選人工作。《通知》強調,要嚴格遵守《中國科協推薦(提名)院士候選人工作“十不准”》(以下簡稱“十不准”),確保推選工作公平公正,不受非學術因素干擾,維護院士稱號學術性、榮譽性、純潔性。

  《通知》要求,各全國性學術團體要樹立鮮明的推選工作導向,堅持優先國家需要、優選頂尖人才、優化人選結構,堅持減少科技工作者負擔、減少對科技界的擾動、減少推選工作成本,堅持嚴把選拔標准、嚴格評審程序、嚴肅評審紀律,突出科學家精神和學術道德,堅決破除“四唯”,打破論資排輩,不以“帽子”評判人才。

  “十不准”明確,全國性學術團體嚴格按照推選程序組織推選,不准開展可能影響或干擾推選工作的任何活動﹔全國性學術團體不准將因品德失范、學術不端和違反科技倫理等問題受到處理的人員,以及因違紀違法等問題受到處理且尚在影響期內、或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人員作為院士候選人。

  “十不准”還對候選人、候選人單位提出明確要求。候選人、候選人單位不准以直接或間接、明示或暗示、委托他人等方式,開展請托、游說、拉票、助選、賄選、打探推選信息等活動﹔候選人不准以匯報、請教、征求意見等名義拜訪全國性學術團體、專家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為推薦(提名)進行活動。

  在候選人材料方面,“十不准”規定,候選人應保証材料真實性,不准有弄虛作假、侵佔他人學術成果等行為。同時,候選人所報材料不准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及重要敏感事項。

  對於參與推薦(提名)的專家,“十不准”也提出明確要求。例如,專家應堅決抵制各種干擾推選、搞公關、拉選票等不當行為,不帶個人、部門、行業的偏見,客觀公正地做好推薦(提名)工作。不准收受候選人及其單位贈送的禮品、禮金,不得違反規定私下接觸候選人,進行不當交往、利益交換,不得參加可能影響推薦(提名)公正性的活動。此外,專家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不准有應回避不回避行為。

  “十不准”對相關人員也作出明確規定。所有相關人員不准以任何形式為候選人說情打招呼,不准透露任何相關保密信息。所有相關人員不准收受候選人及其單位贈送的禮品、禮金,不得泄露專家信息以及對候選人的討論、評價、投訴及調查處理意見、表決結果等方面的情況。

  中國科協明確,如有違反上述要求的,視情節給予全國性學術團體約談、當次推選無效、取消1—3次推選資格等處理﹔給予候選人提醒、取消候選人資格、永久不再通過學術團體推選等處理﹔給予專家提醒、取消當次專家資格、永久不再邀請參加學術團體推選等處理﹔對中國科協工作人員,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處理﹔對非中國科協工作人員,交由其人事主管部門(單位)做出相應處理或處分。(記者代小佩)

(責編:郝孟佳、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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